海外彙錢來加拿大 一不注意反而要交稅 留好證據最重要

2016-10-30 Muxi 加西周末 加西周末


新移民來到加拿大,必須要學習的一門社會課就是如何報稅和納稅。在加國工作的人都知道,自己的工資到手時大多已經被扣除了相關的稅款,在報稅季則要按事實情況報稅,多退少補。但除去工資之外,生活中還有許多別的收入財物的機會,比如結婚時收到紅包,長輩去世後留下財產,或者從親友處獲贈價值不菲的收藏品等等。此外許多移民雖然人在加拿大,但同中國依然聯係密切,時常賬戶也會收到中國或其他海外賬戶打來的錢。那麼,這些財產需要交稅嗎?




收到禮品或禮金無需報稅及交稅


加拿大不存在贈與稅(Gift Tax的概念。於是,加拿大所有的稅務居民在本土收到禮物或禮金時,無需將這些財產列入個人收入報稅和交稅。其邏輯是:收到的禮金在計入該居民名下前,應該已經被贈予者報稅和交稅了。所以,如果對禮金和禮物再次征稅,則會形成重複征稅的事實。因此,在通常情況下,無需對禮物及禮金報稅和征稅。


 收禮報稅有例外


雖然無需征收贈與稅,但也有例外情況。如果是從雇主(Employer)處獲贈財物,或者贈送者和收受者間事實上形成了勞務雇傭關係,則贈送的禮物或禮金會被視作可征稅收益(Taxable Benefit)。但是,依據禮物的性質不同,也分為不同情況。加拿大稅務局(Canada Revenue Agency)在其官方網頁標出被視為可征稅的財物。現金、具有支付功能的禮品卡、代金券、金塊、基金、股份等,均應被視作可征稅收益。而電影票、活動入場券等則無需被征稅。




除了這種雇主與雇員間的贈與形式之外,如果贈送或獲贈房產或投資產品,也會涉及其獨特的征稅製度。比如說,某稅務居民從父母處獲贈了一套非自住房(Principal Residence)的房產,稅務部門則會根據房產完成贈與時的市場價對該房產進行估價,並計算該價值與贈與人最初購買房產時的買入價的差值。如果產生資本收益(Capital Gain),則贈與人,即此例中的父母,需要對這部分收益進行納稅。股票、基金等投資產品同理。


海外轉賬有備案


移民來加生活,不光要面對為自己的收益報稅的問題,還免不了和跨國轉賬打交道。將自己名下的、在海外的財產轉移到加國,需要報稅、納稅嗎?依據財產的性質、轉賬的方法和和財產數額的不同,稅務部門也會產生不同的界定。

根據加拿大稅務局製定的2013經濟措施計劃(Economic Action Plan 2013),為防止國際偷稅、漏稅以及瞞報海外收入等不法行為,自201511日起,所有經國際電彙(International 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sEFTs)彙入加拿大賬戶的超過10000加元的資金都必須在稅務局備案。也就是說,不管彙款人是誰,款項是什麼性質,稅務居民使用加拿大賬戶收到海外的超過10000加元的彙款後,處理這筆彙款的金融機構必須向稅務局報告。如果在24小時內發生一筆以上共計金額超過10000加元的來自同一賬戶的轉賬,稅務部門也將會把這兩筆交易視作一筆轉賬,因此,收款者使用的銀行或其他中介機構依然需要向稅務局報告。按規定,機構應該在收到款項後的5天內向稅務局報告這筆轉賬。



值得注意的是,有中國移民曾嚐試以螞蟻搬家的方式,通過自己的不同海外銀行賬戶,向自己在加拿大的幾家不同銀行所開設的賬戶連續彙入每筆低於10000加元的彙款。雖然理論上並未違反上述規定,但因銀行懷疑其大額資產來源可疑,便依然使用自己的權限向稅務局報告。最終,該移民被稅務局嚴格調查,並認定其資金屬於海外收入,責令其補繳稅款。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這些錢在中國是通過合法渠道獲得並已經繳納個人所得稅,加國政府不會完全重複收取個人所得稅,而隻會收取加國稅率要求的比中國稅率要求的高的部分。


隻要收款人能夠提供這些資金在中國已經合法納稅的證據,便可避免被雙重征稅。


不是所有的海外打來的錢都需要繳稅。上述例子中,是因為該移民自己給自己打款引起注意,而其資金被認定為海外收入,所以才被要求繳稅。如果彙款是贈予性質,則原則上無需納稅。但是,如果彙款過於頻繁,或數額過大,難免會引起稅務部門關注。因此,便需要保存好贈與的證據(如贈與人的書面說明及轉賬單據等),以應對查稅。


 加國加緊稅務偵查


最近,加國稅務部門透露,已將安省和BC省視作新一輪稅務偵查工作的重點區域。在過去一年多的時間裏,加拿大稅務局已經從安省追繳了超過2.1億加元的稅款。加拿大稅務部長勒布蒂利耶(Diane Lebouthillier)明確地表示,接下來希望在BC省也能有同樣力度的收獲。總理特魯多也表示,加國將更加嚴格地執行稅務監察工作。在國稅局公布的重點查處對象之中,便包括可以的大額資產來源、瞞報收入、偷稅漏稅等項。


不過,遵紀守法的加拿大居民對此無需擔心。如果隻是以正常頻率和數額收到海外彙來的錢,即便引來稅務局上門,隻需保留彙款的相關單據,並證明自己收到彙款的贈予性質,即無需對這些彙款繳稅。不過,如果海外的彙款的確源自於自己在海外的收入,曾應當按規則報稅、繳稅,不要貪圖小利,反而惹來大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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