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被罚$3.2万:误用驱赶条款付出惨痛代价!

案件背景:以“自住”为由驱赶,4个月后却重新出租

这起案件源于2024年的一次驱逐事件。物业管理公司 Homax Real Estate Services(也称 1256206 BC Ltd.)以“业主或家属要自住”为理由向租客发出两个月通知。按照 BC《住宅租赁法》,这种驱逐合法,但前提是业主必须连续居住满 12 个月。然而,租客在驱逐后不到四个月便看到了该单位重新挂牌出租的广告,立刻意识到业主并未符合法律规定,于是向住宅租赁仲裁处提出申诉。


仲裁决定:驱逐不合法,租客获判一年房租赔偿

仲裁官最终裁定该驱逐属于“无合法原因终止租约”,租客有权获得相当于 12 个月租金的补偿,共计 $32,928。更关键的是,仲裁官认定 Homax 不仅代表业主执行管理工作,更在整个驱逐过程中扮演“房东代理人”的角色,因此须承担法律责任。

物业经理的辩解被全面否决

Homax 辩称自己不是业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法院认为租赁法律并非简单的“合同纠纷”,而是明确规定“房东或房东代理人”均要对驱逐行为负责。判决书指出,Homax 在驱逐过程中承担了所有关键角色,包括:收取租金、与租客沟通、进行搬出前检查、发出驱逐通知。而当租客向仲裁处提交争议通知时,Homax 也没有告知业主、没有让业主加入案件,最终使自己成为唯一责任方。

法院重申:代理人不能“推责任”

法官强调,让物业经理承担责任符合《住宅租赁法》的目的,因为现实中租客往往只与物业公司联系,而不知道业主的真实联系方式。法官写道:“让租客去追查业主既不公平也不现实。代理人必须承担通知义务。”最终,法院驳回 Homax 的申请,并裁定其支付租客的诉讼费用。

案件意义:BC再次强化“自住驱逐”监管

这一判决再次向业主与物业经理发出强烈警告:“自住驱逐”必须真实、持续一年,否则不仅违法,还可能付出数万元代价。对于租客而言,本案也体现了 BC 在保护租户权益方面的严格执法力度。

来源:

https://www.ctvnews.ca/vancouver/article/property-manager-on-the-hook-for-32k-payment-to-wrongfully-evicted-tenants-bc-court-ru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