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市政府一項旨在保護租戶的新附例於本周四正式生效,要求所有計劃進行重大裝修並需要租戶搬離的房東,必須申請全新的“租賃裝修許可證”。該舉措意在打擊“裝修驅逐”行為——房東以翻新為由終止租約,實則意圖重新掛牌、提高租金。

根據新規,房東在發出N13表格(即“因拆除、維修或更改用途終止租約通知”)後的7天內,必須向市政府申請許可證。申請人需提供所有必要的建築許可,以及由工程師或建築師出具的證明,確認施工確需房屋騰空。申請費用為700加元。

新附例同時規定,房東必須在翻新後以相同租金向原租戶提供返租權。若租戶選擇不返回,房東還需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遣散費,以及1500至2500加元的搬遷補助。此外,施工期間房東還需承擔租戶的臨時住宿費用和搬遷開支。

面臨高額支出與繁瑣流程,誰最受影響呢?

由於費用高昂,最受影響的將是一些持有少數物業的小房東們。不少小房東可能選擇放棄翻修,甚至出售物業、退出租賃市場。這對於原本依靠出租物業維持退休收入的個人業主而言,影響尤其明顯。

盡管條例初衷是遏製惡意驅逐行為,但也有不少業內人士指出,該政策可能加重中小房東負擔,進一步推高大型企業房東在市場中的比例。

法律服務公司首席執業律師比塔·迪·利西(Bita Di Lisi)表示,理解市府的動機,但對部分細節提出質疑。她指出:“在我看來,要求房東在裝修後仍以原價出租並不合理。裝修後的單位設施更新、質量更高,卻無法體現市場價值,許多房東因此不願意再投資。”

她擔憂,這一新規可能促使更多小型房東退出市場:“你用稅後資金裝修房屋,卻無法獲得相應回報,甚至連持平都困難,小房東將首當其衝。”

法律服務公司的吉米·甘加丁(Jimmy Gangadin)則認為,條例雖在初衷上合理,卻缺乏對小型業主的區別對待。他指出:“對那些擁有5到10個單元的小型出租物業來說,這項條例可能帶來保護。但對於依賴一兩套物業作為收入來源的小房東來說,實施成本過高。”

他建議市府應區別對待小型與大型房東,製定分級管理機製,以平衡租客保護與房東可行性。“這項政策可能會導致更多翻修工程被擱置,也影響未來投資者對多倫多房地產市場的信心。”

這項新規雖初衷為保護租客群體,但小房東在實際執行中承受的成本與風險不容忽視。若無配套支持政策或補貼機製,可能適得其反——讓市場上願意維護、改善出租房質量的個體房東越來越少,最終影響租房市場整體穩定性。面對多倫多和整個安省持續下滑的租金,以及不斷上調的房貸利率,部分小型業主已經處於盈虧邊緣。新條例的實施,或將加速市場格局的變化。

文章來源:https://www.blogto.com/real-estate-toronto/2025/08/toronto-renoviction-bylaws-landlo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