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惠特比(Whitby)的房東紮拉瓦爾(Sanaulhaq Zarawar)向媒體講述了他的一段慘痛經曆。為了確保把唯一一套投資房租給“好租客”,他聘請了兩名房地產經紀來協助招租,並支付了傭金。但租客入住幾個月後便停止支付租金和水電費,累計拖欠金額接近 4萬加元。

紮拉瓦爾回憶:“我本以為經紀會做背景調查,誰知租客提交的是偽造文件,列出的雇主根本不存在,申請中還捏造了第二位共同租客。”

經他事後查看與經紀的合同才發現,所謂“背景審查”從未寫進正式協議中,全部隻是口頭承諾。

“他向我保證會做背景調查,”Zarawar談及自己雇傭的那名經紀人時說,“我信任了兩名房產經紀人,這是個大錯。不然我花錢找房產經紀人幹嘛呢?不就是為了確保能找到好租戶,讓他們做審核和背景調查嗎?”

在加拿大的許多大城市,不少小房東會雇傭房地產經紀人,認為他們能幫忙為出租物業找到合適的租戶。但實際上,經紀人在標準合同中並不保證會進行審核,也沒有義務這麼做——無論他們口頭承諾過什麼。

“如果(房東們)希望房產經紀人有法律義務進行審核和背景調查,那他們需要要求把這一條加入合同,”多倫多律師助理Bita Di Lisi說,“口頭承諾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多倫多律師助理比塔·迪·麗絲 (Bita Di Lisi) 

在安省,房東可向安省房地產委員會(RECO)投訴房地產經紀人。自加拿大廣播公司去年12月首次聯係該委員會以來,RECO表示,經紀人與房東之間“可能對標準表格存在誤解”,並稱今年已就這一問題與經紀人加強了溝通。

對房東而言,風險極高——盡管租金已開始下降,但仍處於高位,抵押貸款利率也居高不下,一旦出現問題,代價會十分高昂。房東們表示,總體而言,在欠租開始累積之前,幾乎不可能驅逐有問題的租戶。

Zarawar稱,他已就此事在安省房東與租戶委員會(LTB)進行了兩次聽證會,期間延誤嚴重,至今仍未解決。隻有LTB有權下達驅逐令。

過去幾年,隨著租金上漲,欺詐性租房申請也有所增加。據安省租賃服務公司RentPanda的數據,截至5月,該公司審核的所有申請中,9.1%包含欺詐信息,從偽造身份證到篡改的T4報稅表不等。這一比例較2022年的2.1%增長了三倍多。

正是由於這一增長趨勢,許多房東表示他們才會選擇雇傭房地產經紀人。

“你雇了房產經紀人,本以為能降低風險,可不幸的是,這隻是一種虛假的安全感。人們需要更清楚地了解房產經紀人究竟有義務為你做些什麼,”安省布蘭普頓市的物業經理Pamela O'Hagan說,她負責管理約250個出租單元。在接受加拿大廣播公司采訪時,她提到最近收到一份來自經紀人的租房申請,其中存在“非常明顯”的欺詐跡象,包括偽造的工資單和推薦信。

“任何懂行的人都該能發現這些問題——對這位經紀人來說,(通過出租賺取傭金)就是快錢,而且這並非他們的主要業務來源。”

並非房產經紀人的職責

接受采訪的房東們表示,他們認為房產經紀人的主要工作就是審核租戶。但專家表示事實並非如此。

“審核並非房產經紀人的職責,任何房東都需要明白,他們必須閱讀合同,並對自己的投資負責,”多倫多律師助理Di Lisi說。

“一旦租戶出了問題,房東們就想責怪房產經紀人,但不管他們跟你說過什麼,這都不是他們的工作。”

不過,去年秋天,她開始在為安省各地經紀公司舉辦的信息研討會上,將租戶審核納入內容之一。

“在合同義務以及如何恰當地審核潛在租戶方面,所有人都需要接受更多教育。”

她仍將房地產經紀人描述為抵禦所謂“職業租戶”的“第一道防線”——這些租戶故意在申請中使用虛假信息來鑽製度的空子。

Di Lisi的建議是:務必致電租戶的上上任房東,以及其工作和個人推薦人。她還建議額外付費進行信用調查,並在網上查詢是否有相關法律糾紛或投訴記錄。

對於小型商業房東Mischa Hamara而言,他希望看到這些合同的撰寫方式能有所改革。

“當有人直視你的眼睛說‘我會嚴格審核,為你找到優質租戶’,結果卻沒有做到時,你應該能對此采取些措施,”他說。

Hamara住在多倫多一處由他所有的小型商業空間樓上。商業租戶更容易被驅逐,但房地產經紀人的報酬要高得多。Hamara向經紀人支付了標準的、不可退還的1.4萬加元(相當於五個月的傭金),但最終那名租戶並未入住。

他說,該經紀人提出以較低的費率為他另找一名租戶,但他不想再與此人合作了。(該經紀人拒絕向加拿大廣播公司新聞置評。)

與Zarawar類似,Hamara說,在意識到不對勁後,他開始自己審核租戶。他表示,自己發現了一些證據,他認為這些證據本應給經紀人敲響“嚴重的警鍾”——包括一個現已刪除的Facebook頁面,該頁面警告人們不要與此租戶有業務往來。

“這是你的投資,要為自己的投資負責“

Hamara認為,安省房地產委員會(RECO)在這類情況下給房東提供的幫助有限。

“他們的官網上明明白白寫著,他們無法幫你追回任何款項,那我現在投訴還有什麼意義呢?”

如果房地產經紀人被發現違反《2002年房地產和商業經紀人法》的道德準則,該經紀人可能隻需向RECO支付罰款。

RECO表示,其從2023年才開始收集與租戶審核相關的投訴數據。該機構稱,截至今年5月,此類投訴僅有9起。

RECO表示,其中6起投訴涉及的經紀人被要求完成租戶核實信息課程,另有3起仍在審查中。

Hamara對其他房東的警告是:不要指望經紀人會進行審核,要自己親力親為。

此後,他聘請了另一名經紀人,並與之合作,將審核和背景調查條款加入了合同——Di Lisi表示,房東若真想保護自己,就應該這麼做。但她也說,房東仍應親自進行背景調查。

“歸根結底,這是你的投資,無論你同意把房子租給誰,最終都得由你自己來承擔後果。”

文章來源:https://www.cbc.ca/news/canada/landlords-real-estate-agents-1.7584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