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BC省最高法院對兩名華人房產持有人發出全國首例“不明財富令”(Unexplained Wealth Order),要求其解釋——如何在近20年申報極低應稅收入的情況下,購入市場價值高達560萬加元的3套房產並持有近150萬加元現金。若無法合理說明資金來源,相關資產將可能被認定為非法所得,並依法予以沒收。

資產與低收入的巨大反差自2003年以來,涉案人黃建新(Jianxin Huang)與李曉珍(Xiao Zhen Jean Li)申報的年收入“極低”。李女士在申請加拿大兒童福利金和BC省家庭福利金時曾聲稱“年收入不足1000加元”。然而,兩人卻在過去20年間陸續購入多處高價值房產:2005年,李女士在溫哥華維多利亞大道購入一棟住宅,成交價為58.8萬加元;2013年,兩人以70.5萬加元現金購入另一處房產;2020年,在阿伯茨福德(Abbotsford)購入一棟住宅,成交價達170萬加元。法院裁決指出,上述房產疑似通過“非法大麻生產及逃稅所得”而購置。
引發調查的導火索:2023年槍擊案2023年9月,溫哥華東區發生一起槍擊事件,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傷。死者身份為Zuhoruddin Mansoori,另一名受害者正在康複中。警方循血跡追蹤至李女士位於維多利亞大道的房產後院,隨後展開調查,並認定黃先生為槍擊案嫌疑人。黃已被逮捕,但尚未提出正式指控。警方獲得法院搜查令後進入房屋調查,發現以下物品:近150萬加元現金超過75公斤大麻多份福利申請文件。

法院命令與政府行動法院命令黃、李二人提供材料:自2003年以來的報稅記錄與房產購置相關的所有文件與電力和燃氣公司相關的多個賬戶信息法庭文件還顯示,在2017至2023年間,加拿大皇家銀行(RBC)、道明銀行(TD)、豐業銀行(Scotiabank)等金融機構曾向加拿大金融交易和報告分析中心(FINTRAC)提交多份可疑交易報告,涉及黃、李賬戶中的巨額現金存款記錄,以及多達五位數的高額電費賬單支付。
BC省公安部長妮娜·克裏格(Nina Krieger)對法院發布“不明財富令”的做法表示滿意,並稱其為“裏程碑式的裁決”。她強調:“不明財富令要求當事人證明其豪宅、汽車或現金的合法來源,否則將面臨被沒收的風險。”
反洗錢新規首次落地BC省於2023年根據Cullen反洗錢調查委員會的建議,頒布了允許使用“不明財富令”的法律。本次裁決是該法律的首次實際應用,標誌著加拿大在打擊非法財富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
專家指出,作為該法律首次落地的案例,此案或將成為未來類似調查的司法參考,並推動政府進一步完善財富監管與社會福利審查機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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