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被房东告上租务法庭,想顺便投诉屋里发霉、暖气不热,可能得先掏出一大笔现金。安省《更快建设法案》(Bill 60)引入的一项新规即将生效:被指控欠租的租客,若想在聆讯中提出房屋维护等其他问题,必须先向房东支付所欠租金的一半。

这一被租客权益组织称为“史无前例”的条款,正在引发激烈争议。

没钱就没发言权?聆讯前先交“入场费”

根据Bill 60对《住宅租赁法》的修订,在欠租驱逐的聆讯中,租客原本有权依据第82条提出房屋维护不善、房东骚扰等问题作为抗辩理由。但新法规定,租客若想行使这一权利,必须在聆讯前至少7天,向房东支付房东所主张欠租金额的50%。

这笔钱可以支付给房东或租务委员会。目前尚不清楚如果最终裁定租客并未欠租,这笔押金将如何返还。安省市政事务与住房厅长办公室尚未就此问题作出回应。

其他“提速”条款:7天宽限期、15天上诉期

除了“交钱才能说话”的条款,Bill 60还引入了多项缩短租客维权时间的规定:

1. 欠租宽限期缩半:房东发出欠租通知后,租客支付欠款以避免驱逐听证的宽限期,从14天缩短至7天,将于今年9月生效。

2. 上诉期减半:对租务法庭裁决提出复议的期限,从30天缩短至15天,已于今年7月1日生效。

3. 房东自用驱逐补偿取消:若房东提前120天发出自用驱逐通知(N12),可豁免支付一个月租金补偿。

安省政府表示,Bill 60旨在“恢复平衡,重建对租赁市场的信心”,通过打击“滥用系统的人”和减少积压来保护按时交租的租客。

大多伦多公寓协会主席Daryl Chong认为,网上有很多“如何拖延流程”的坏建议,新法“为房东恢复了一些对租务法庭的信心”。

然而,批评者认为这将对弱势租客造成毁灭性打击。安省人权委员会在正式意见书中指出,残疾人、原住民、种族化群体、单亲家长、新移民和依靠福利金生活的人,更可能面临欠租和房屋失修问题,却最无力支付50%欠款的“入场费”,可能因此被不公正地驱逐。

当法律的天平开始向更快驱逐倾斜,安省租客正面临一道高达50%欠租款的“经济高墙”。交钱才有资格说话——这究竟是打击“老赖”的效率工具,还是把真正的居住安全投诉挡在了门外?

来源:

https://www.cbc.ca/news/canada/toronto/ontario-tenants-bill-60-unpaid-9.724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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