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首次购房零息补贴政策详解
Victoria 李2019-7-18
想必大家这几天已经听说了政府新出的首次购房政策,但是关于政策的细节,自己是否符合资格,以及贷款方面的要求,可能很多鹏友还不了解。接下来,就让小编一一为大家详解!
“首次购房补助计划”顾名思义只适用于首次购房的人士。政府出台这个政策的目的是在不增加财务负担的情况下,帮助合格的首次购房者降低每月的贷款,家庭收入低于12万且贷款额度不超过家庭年收入的四倍的家庭可以申请。在这个计划里,如果首次购房者想购买转售房屋,政府会资助房价的5%,如果首次购房者想购买新房,政府会资助房价的5%或10%。
政府的资助款在25年内必须归还,提前还款没有罚金;且持有房产时可随时归还,售出房产时必须归还。归还的资助款金额有以下原则:
如果购入价格为20万加币,政府的资助比例是5%即1万加币。归还资助款时房价涨到了30万加币,那么归还金额就是30万加币的5%,应归还1.5万加币。
但是如果购入价格为20万加币,政府的资助比例是10%即2万加币。归还资助款时房价跌到了15万加币,那么归还金额就是15万加币的10%,应归还1.5万加币。
等同于政府与你共同承担或分享你的损失或收益,但是政府的资助款是不收利息的。
这个项目的可用资金是在未来3年里不超过12.5亿加元,起始时间为2019年的9月2号,最早可交接房产的时间是2019年的11月1号。
那么申请该资助的资格和要求是什么呢?
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和在加拿大持有工作签证工作的非永久居民
年收入需要低于12万元,且需要借款银行和CMHC的认定
至少一位申请人是首次购房
首次购房者的定义和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以前没有买过房子
已经离婚【即使你没有满足其他首次购房者的要求】
在过去四年里,你本人和你的配偶没有房产
四年期限是如何计算的?
4年期限是从四年前的1月1日开始,到买房前的31天为止。举例说明:
如果你在2016年3月31日购买了房屋,则4年期限从2016年1月1日开始算,到2020年2月28日结束
如果你2014年卖掉了你住的房子,那你到2019年才算是满四年;如果你在2015年卖掉了房子,那到 2020年才满四年期限。
总借款金额不能超过年收入的四倍,其中总借款包括了按揭贷款的本金和政府资助款。且违约保险的保费不计入总借款金额。
政府资助款作为“次级抵押贷款”,无需利息,偿还期限25年
政府在还资助款时分担或分享房屋价值的损失或上涨
抵押贷款必须符合抵押贷款保险的条件且通过加拿大担保,CMHC或Genworth获得。
按揭贷款的金额必须高于房价的80%,保费根据首付金额决定
保费按照各省要求,需要交纳消费税
首付的要求:
50万加币以下的房产,首付最低5%;50万加币以上的房产,首付最低10%
最低首付款必须来自传统的首付款来源。
传统的首付款来源的意思是来自借款人自己的资源,可能包括:
1. 储蓄
2. 注册退休金投资
3. 亲属的赠与
注意事项:信用额度项下的取款不能作为首付
符合条件的住宅物业包括:
新房
二手房
新的或转售的移动房屋
住宅可包括1至4个单位。
住宅类型包括:
独立屋
半独立屋
镇屋
公寓楼
注意事项:房产必须在加拿大且适合全年居住
资助款项还款的条款
接受资助的首次购房者25年后必须还款,或者在出售房产后必须还款。可以在任何持有房产期间一次性还清,提前还款没有违约金。接受了5%或10%资助的房主,在还款时需要归还的金额是还款时房价的5%或10%,也就是说还款金额是按照还款当时的市价乘以当时接受资助的比例。
举例说明:
Anita 想要买一套40万加币的新房,她的首付款最低5%也就是2万加币。在首次购房者的政策下,她可以获得10%房价的资助,即4万加币。因此。她的贷款每月可以节省228加币,或全年节省2736加币。十年后,Anita以420,000加币的价格卖掉了她的房子,还政府的资助款需要以房屋当前价值的百分比偿还,所以Anita在出售房屋时需要还给政府10%也就是42,000加币。
John 年收入83125加币,想买35万加币的新房,最低首付是5%也就是1.75万加币。他获得了10%的资款即3.5万加币,月供可以每月节省200加币,或每年节省2401加币。多年后,John决定出售他的房子,市价是32万加币。所以当房子以320,000加币的价格出售时,John需要以房屋当前价值的百分比偿还政府资助款,所以John在出售房屋时需要还款10%也就是32,000加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