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宮鬥劇!為爭奪溫哥華億萬海景房,商業大亨和女兒BC省法庭上反目成仇,金錢面前一切都是浮雲


Sat Oct 05 2019轉自:加拿大生活報


妻子去世後留億萬豪宅

中國商業大亨和女兒

為爭奪在溫哥華的房產,

女兒把父親告上法庭,

父親也不甘示弱,

反訴女兒欺詐。


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

曾經父慈女孝也變成了

他們之間最打臉的笑話


李建華(Jianhua Li)

1953年出生於中國,

1992年他辭去梅州市府公職,

於1997年自己創辦

廣東威華股份有限公司,

是廣東省大型纖維板生產企業之一。

他在這家上市公司擔任董事長

同時也是廣東威華集團有限公司的董事長,

可謂名副其實的大富豪+商業大亨



2014年6月李建華(Jianhua Li)

妻子劉賢(Xian Liu

在中國病故,

根據BC省最高法院文件顯示,

卡羅爾·李曉琪(Carol Li Xiaoqi)

是這對夫妻的獨生女。



按照劉賢(Xian Liu)的遺囑

她在BC省的遺產分給父女兩,

李建華被指定為這筆遺產的管理人。


這筆遺產包括2棟

位於溫哥華的豪宅,

合計價值1900萬加元

(折合約9862萬人民幣),

這2棟豪宅地處樹木繁茂的山坡上,

俯瞰大半個溫哥華

和薩利希海(Salish Sea)

是景色絕佳的海景房


在妻子劉賢去世前,

兩棟豪宅署名她和丈夫李建華。



想必在她生前也不會想到

親生父女會為

這些房產爭得你死我活


在2017年7月18日,

卡羅爾·李曉琪(Carol Li Xiaoqi)

上BC省最高法院提出申請,

要求撤換遺產管理人李建華。


並且要求奪回,

包括兩套海景房房產,

1套190萬加元的公寓,

以及位於溫哥華Kerrisdale

另一棟價值290萬加元的房產 

這四所房產權。



在提交的法院文件中。

李曉琪聲稱,

四所房產都是屬於她的,

在購買時署名為她父母,

但是基本是由她全款,

或大部分由她支付。



然而李建華在反訴的文件中,

指控李曉琪詐騙他不懂英文,

在女兒的欺騙下簽署了一些文件。


其中包括欺騙他將其中一棟遺產的

物業的一半權益轉到自己名下;

而另一棟原來是李建華

全權擁有的房產,

也被騙轉到了李曉琪名下。



但是在2019年

也就是今年3月15日,

法院對於撤換遺產管理人的要求

已經給出了結論。


BC省最高法院法官

格勞爾(J. Christopher Grauer)稱

在李曉琪和其父親李建華

關於遺產等訴訟得到解決前,

李建華繼續擔任遺產管理人。


在判決文件中,

法官格勞爾稱,

在管理這2處遺產物業過程中,

李建華證明自己在

2014年至2017年間,

他曾多次嚐試與女兒聯係,

以便解決他們之間出現的問題,

雖然整個過程沒有得到李曉琪任何答複。


因為李建華已經對相關物業進行了

全面、適當的管理和維護,

包括聘用物業經理,

出租這些物業等手續。



在這些證據的顯示下

“沒有必要另外任命行政人員

來管理和保護這些房產業務,

這些房產不會受到任何威脅。


法官格勞爾表示,

在這些錯綜複雜的訴訟中,

真正的利益衝突是

李曉琪到底是這筆遺產的受益人之一,

還是她應該獨立擁有這些財產,


所以李建華是否

是遺產管理人沒那麼重要。


然而這也隻是他們在法庭上

爭奪房產的冰山一角,

兩父女在私底下的關係,

早已撕破臉不複從前。


曾經李建華在媒體采訪中表示,

自己是“山裏的孩子”

因為從小吃苦白手起家,

所以特別疼愛自己的獨生女,

李曉琪也曾表示自己是

父親的“小棉襖”。



但是在多年的金錢利益

明爭暗鬥的環境中,

這樣的親情很快就變質,

他們在一次次互相猜忌、懷疑中

一點一滴積累的仇恨

使得他們所謂親情

在利益的熏陶下,

變得面目全非。


在李曉琪的指控中表示,

早在2011年,

他們之間的關係就開始出現破裂。


2011年5月,

李曉琪與Nelson Szeto結婚不久,

她一人出資在溫哥華市中心

購買一套公寓,

但是是以父親的名字注冊,

因為父親表示擔心,

怕婚後涉及財產分割問題。


雖然李曉琪不在意是否

婚前婚後財產,

但是她更願意相信父親。

而且當時母親還在

治療胃癌的過程中,

不願與父親爭吵。


李曉琪還表示

在2013年,

威華股份有限公司和

威華集團有限公司

出現“金融危機”

她按照父親要求

借出2300萬加元應急。


在2014年公司恢複後,

她要求父親還錢時,

父親卻變了一副面孔,

甚至用煙灰缸砸她。


甚至在母親立遺囑時,

父女兩在病人面前大打出手,

父親還用刀威脅女兒。


而父親李建華則表示

在2013年12月

女兒李曉琪在香港讓他

簽署一些英文文件。



但是女兒說這些文件是

關於他已故妻子的遺囑文件,

實際上是將市中心的公寓所有權

以及1棟豪宅的一半所有權

轉到了李曉琪名下。


他同樣聲稱自己對

2棟豪宅和市中心的公寓所有權。

他表示很擔心在被欺騙的情況下,

簽署一些有利於李曉琪

授權的文件。


訴訟還在進行中,

事關金錢利益,

顯然已經不是一句

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

可以解釋清楚了。


然而我們小老百姓

還在為車貸房貸

而拚命賺錢時,

有錢人他們在為各種利益

爭得面紅耳赤六親不認。


好好的兩父女最後

淪落到公堂上

像敵人一般對峙,

也讓人唏噓不已。



https://www.scmp.com/news/china/money-wealth/article/3021721/chinese-tycoon-li-jianhua-fights-daughter-over-canada-re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