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20歲的首次購房者 Jacky Bai Jun Liu ,憑借9,000加幣購買了多倫多東部一棟半獨立住宅1%的份額,Jacky也獲得了這所住宅“房東”的頭銜。隨後,Jacky以自用的名義,給這所房屋內居住的7名租客下了驅逐令,命令他們全部搬出去。有的租客已經在此租住了8年。

(圖片來源:Toronto Star)

租客抗議

24歲的租客 Devon McKenzie與其他3個室友共用這所公寓的一樓,他說:“這簡直就像打了我一耳光,我不敢相信隻擁有房產的1%就能有這麼大的權力。”

樓上有的租客接到驅逐之後準備乖乖搬家,但也有不服從的租客。 租客McKenzie就和她的室友決定反抗Jacky的這項驅逐令,她們計劃於9月18日在房東租客委員會舉行聽證會,委員會將會判決Jacky的這項舉動是否合乎租賃法。

McKenzie 不敢相信,一個僅擁有1% 份額的人為何能操控房屋全部用途,她認為這是租賃法的漏洞,Jacky正是利用了法律漏洞。 這次被驅逐完全沒有任何理由,她們沒有做錯什麼事就要被趕走。

McKenzie 在這所房子裏租住了三年,她說,在多倫多很難找到她們能負擔得起房租的地方。“我不是為我一個人戰鬥,我也是為我的室友們戰鬥,我們現在都找不到地方住了。”

根據《住宅租賃法案》,房產可以有多個房東,法案中沒有指明每個房東最少應持有的產權股份。也就是說擁有全部份額的是房東,擁有部分份額 (哪怕隻有1%)也是房東。

房東是誰?

這所房屋的房東除了擁有1% 份額的Jacky,另外的99%屬於 George Chiang和Harriet Ho-Yin Chung,這對夫婦在2001年以23萬美元的價格買下了這棟房子,除了這棟房屋,他們竟然還有其他16棟房屋

房東夫婦的其他房子都是隻屬於他們倆的,並沒有加過第三個名字。

根據房東Chiang的個人簡曆來看,Chiang出生於渥太華,是作家、作曲家、演員。他曾在音樂節上表演,參加過電影《X戰警:黑鳳凰》中的部分工作,創作了音樂劇《金蓮花》。他的妻子,另一位房東Chung曾在安省芭蕾舞劇院擔任過主要角色。

文件顯示Chiang和Chung這對夫婦在6月18日將這棟房屋的1%的份額轉移給了Jacky,共花費9,000加幣

N12通知顯示Jacky是在房屋成交日,也就是6月18日,簽署了驅逐令,要驅逐所有租客以供個人使用。房東Chung也在驅逐令上一同簽了字。根據法律要求,租戶們都獲得了額外一個月的租金做補償

Jacky不止是驅逐租客,他也行使了作為房東的其它權力,比如在3月份的時候他給租客發通知,告知7月份要增加房租。

記者在得知這個新聞之後多次嚐試去聯係房東夫婦和Jacky,關於他們之間的關係也是讓人疑惑,但是他們目前並不想接受采訪。究竟Jacky怎麼做到隻用不要1萬加幣就能成為房東,目前也是個謎。

租客McKenzie說她在接到驅逐令之後聯係過Jacky,Jacky在電話裏告訴她:Jacky是 Ryerson University 的學生,Jacky的父母給他買了這棟房屋1%的份額,他打算讓租客搬走然後和他的朋友一起搬進來

租客在此居住了8年

租客McKenzie和她的3個室友一起共用一樓和地下室,每月一共$1,900,每人平攤下來每月$633,房屋有一個小後院,離公交站和公園都很近。

租客 James Vorstenbosch 住在樓上,樓上一共住了3人,租金總共$1,750,每人平攤下來每月$583。他們接到驅逐令之後就打算要搬走了。

Vorstenbosch今年35歲,他表示他已經在這裏租住了快8年,也看到了周圍房價在不停飆升,他說他們與20多歲的年輕人相比,買房子並不會那麼困難,所以他們決定搬走。

不過Vorstenbosch也表示了他的驚訝:“隻有1%份額的人就能成為房東,就能擁有驅逐的權力,這應該是法律的漏洞,這樣的漏洞應該被修補。”

“法律沒有考慮租客的想法,無論租客是否打算搬家,隻要房東開口就要被趕出去。”

律師怎麼說?

律師 Caryma Sa'd表示,如果有多個房東,那麼無論每個人擁有多少產權,他們對房屋的權利是平等的

“人們嚐試了很多有創意的方法來使規則對他們有利。”關於個人使用的規則是為了確保房東有權把房產收回來

律師指出,房主在收回房屋時總會面臨各種各樣的挑戰,因為法律將範圍界定在自己、子女、配偶、父母這個範圍內,想要為其他親屬或者朋友提供住所就要想別的方法。

保守黨政府已經將住宅租賃法納入考慮方案,預計可能在秋季進行變革,這項規定會在秋季被更改嗎?還不得而知。

法律比較偏向於租客,法律規定了任何搬入的人至少要保證一年的居住,並且被驅逐的租客要獲得一個月租金的賠償。

在這次新聞中房東Jacky也確實表示這個房屋是自用,並且會提供一個月的租金做賠償。

事件進展現狀

在聽證會上,租戶法律中心主管 Kenn Hale表示,“這種行為不應該被允許,不應該以驅逐為目的,把隻有很少房屋份額的視為房東。”

以此同時,租客McKenzie因為沒有交7月份的房租收到警告,可能會因拖欠房租被驅逐,McKenzie解釋說在委員會作出決策前她不想把這個房租給房東。她還說希望能見到房東。

幕後真相?

看完這個新聞,小編猜測這可能是房東趕走租客的新方法,新聞中提到有房客在這裏住了8年,租客現在房租隻要$600加幣左右,按照安省每年租金漲幅不超過1.8%來算,周邊租金的價格一定遠遠超過這個價錢

所以在一些火爆地區,房東如何把租客趕走成了問題,沒有合理的要求是不能隨意驅逐租客,房東隻能說是自住才能下驅逐令,但是新聞中的夫婦共有17套房屋,自住顯然不成立,這次也算是借新房東Jacky之手把租客趕了出去。

可以說這是一個合法趕房客的新方法,不知道這件事出來之後會不會有更多房東效仿。

當然這些都是小編的個人猜測,不代表任何官方觀點。看完這個新聞你是怎麼猜測的呢?究竟房東為什麼這樣做呢?

新聞來源:Toronto Star Library Staff and Tess Kalinows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