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多名第二套房產和空置土地的所有者,近日在BC省最高法院敗訴,未能推翻該市的空置房屋稅。

一位購買了空地打算建房卻因疫情成本過高無法動工的女業主,2022年單年就被征收了11.3萬加元的空置稅。一位70多歲的音樂家因在兩座城市都有房產且對兩處都有情感依戀,多年來靠讓熟人住在溫哥華家中來避稅。一對80多歲的退休夫婦在溫哥華購買的公寓因被征稅,被迫出租,生活質量和退休計劃被徹底打亂。法官駁回了他們的所有論點,維持了空置稅附例的合法性。


三組房主三種“慘狀”,法官全部駁回

三名申請人處境不同,但都想推翻空置稅。

李女士2020年花350萬買下一塊空地,計劃建房,但因疫情建築成本暴漲無法動工,既不能住也無法出租,2022年被征11.3萬加元空置稅,2023年繼續被征。

70多歲的音樂家Macleod在溫哥華和班芙各有一處房產,班芙的房子因聯邦租約必須作主要居所。她對兩處都有情感依戀,但因過去當房東的糟糕經曆不願再出租,隻好讓前伴侶住在溫哥華家中避稅,她形容空置稅是“持續噩夢”。

退休夫婦Brittain夫婦2013年在溫哥華煤港買了一套公寓,原本每周住三四天、夏天住幾周。2018年發現要交空置稅後,第一年交了約6000元,因負擔不起隻好“不情願地”出租,如今回溫哥華隻能偶爾住酒店。他們表示空置稅徹底改變了他們的退休計劃。

法官:征稅不是區劃,空置土地也該收

申請人提出了多項論點。第一,市政府在製定空置稅附例前沒有舉行公聽會,違反了溫哥華憲章要求。但法官認為公聽會要求僅適用於區劃附例,而空置稅不屬於區劃附例,“征稅”和“規範土地用途”是兩回事。第二,申請人認為將經常使用的第二套房產和空置土地納入征稅範圍不合理。但法官裁定市議會的決策過程“透明、可理解且有充分理由”,設計一個有效又公平的稅種本身就是艱難的平衡,市議會有權決定劃線在哪裏,即使那條線把經常使用的第二套房產也圈了進去。至於空置土地,省立法本意就是為了鼓勵最優利用住房資源,空置土地完全可以開發成住宅,因此征稅與其目標一致。

憲章挑戰失敗:經濟損失不構成自由權侵犯

法官裁定,政府決策帶來的稅務後果屬於純粹的經濟利益,法院“一再認定”這不構成對自由權的侵犯。至於搜查和扣押權,雖然附例確實授權市政府無需 warrant 進入房產檢查 occupancy,但市政府從未對他們的房產這樣做過,也沒有正在進行的調查,因此挑戰為時過早。法官最終駁回了申請,維持空置稅附例有效。

溫哥華的空置稅2016年推出時稅率為1%,現已漲至3%。法官說這就是法律,市議會有權這樣劃線。但問題擺在每個溫哥華房主面前:當“空置”的定義寬到連想建房建不起、想回家回不了都要交錢的時候,這項稅到底是在打擊投機,還是在懲罰每一個不夠“窮”或不夠“富”的普通人?

來源:

https://www.ctvnews.ca/vancouver/article/vancouver-homeowner-loses-bid-to-quash-empty-homes-tax-she-calls-a-continuous-nightm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