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窗帘是粉红色、红色或蓝色的组合,可能会让你收到一张罚单——这不是恶作剧,而是BC省一位公寓业主的真实经历。6年前,Gilbert Maurice Papineau在自己的公寓里挂上了色彩鲜艳的窗帘。尽管多年来相安无事,但在2024年,他连续收到三张罚单,最终被处以$200罚款。他向BC省民事纠纷审裁处提出申诉,试图推翻这笔罚款,但近日公布的裁决驳回了他的请求。


2017年附例已明确禁止“非白、乳白、灰或米色”窗帘

根据审裁处副主席Eric Regehr撰写的裁决书,该栋公寓的分契法团(Strata Corporation)早在2017年就通过了一项关于窗帘的专项附例。该附例明确规定:禁止住户在窗户上悬挂任何“不雅观的、从外部可见的”物品,除非该窗帘颜色为白色、乳白色、灰色或米色。

虽然裁决书承认该附例“措辞令人困惑”,但审裁处认为其本意明确——只允许上述四种颜色的窗帘。

Papineau的窗帘要么是粉红色、红色、蓝色,要么是这些颜色的组合。他辩称,窗帘已经挂了多年,分契法团不应再为此“打扰”他。

“法团必须对投诉采取行动”

审裁处虽然接受了“窗帘确实已挂了多年”这一事实,但指出:一旦有业主正式提出投诉,分契法团就有责任回应投诉并执行附例。

Regehr在裁决书中写道:“窗帘颜色对于业主们来说足够重要,以至于他们通过了相关附例。”他强调,一旦投诉被提交,“分契法团就必须采取行动”。因此,Papineau的申诉被驳回,他仍需支付$200罚款。

分契物业的“统一外观”法则

此案凸显了分契物业(Strata)管理中一个常见的矛盾:住户对个性化的需求与分契法团对“统一外观”的追求之间的冲突。

在BC省,分契法团有权通过附例规范公共区域及从外部可见的私人空间的外观,这通常是为了维护整栋建筑的外观和市场价值。对于业主而言,在购买或搬入分契物业前,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分契附例(Bylaws)。一旦违反,哪怕是一副挂了多年的窗帘,也可能因为附例的明文规定而被要求整改并处以罚款。

当一纸六年前的附例最终击败了住户长达数年的审美选择,这场关于窗帘的拉锯战揭示了一个冰冷的现实:在分契物业的法律框架下,决定权不在于谁住得久,而在于纸上的白纸黑字。 如果你不想为“色彩”付出代价,也许在挂上窗帘之前,应该先翻一翻那本不常被翻开的附例。

来源:

https://www.ctvnews.ca/vancouver/article/condo-owner-fined-over-colourful-curtains-tribunal-hea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