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pin Hild怎麼也沒想到,30年前在多倫多街頭擺攤攢下的罰款,居然在他60多歲準備買房時突然殺了個回馬槍。一筆$3萬的舊債從天而降,直接把他買房的計劃打得粉碎。

因欠繳罰款坐過牢,以為事情已經了結

上世紀90年代,Hild在Yonge-Dundas Square附近無證擺攤,賣仿冒太陽鏡和假名表,當時每天能收到$112的罰單,最多一天13張。他沒錢交罰款,最後被送進Don Jail服刑兩周。

出來後他專門去法院問過,法官當時也說"應該了結了"。這個"應該"讓他安心過了30年,直到最近在阿省準備買房時發現,那筆罰款不僅還在,而且已經滾到了$30,000。

市府態度強硬:坐牢歸坐牢,錢一分不能少

多倫多市府的回應比法官當年幹脆得多:Hild的罰款屬於《省級違法行為法》範疇,不適用追討時效,不管過了多少年都得還。

市府也解釋了為什麼沒把Hild的罰款核銷——去年市府確實批了$300萬的罰款核銷,但隻有極少數案件符合條件。Hild的案子不在其中。

Hild想不通:"我都為這些罰款坐過牢了,怎麼還能追著我要錢?"

一筆永遠不會消失的債

這起案件反映了一個很多省民都不了解的"陷阱":省級和市級罰款是沒有"過期"一說的。欠了就是欠了,30年、50年都不會自動消除。

據此前報道,多倫多市光是2023年就累積了超過200萬起未繳罰款案件,總額約$5.75億。

Hild正在考慮請律師打官司,也在聯係Equifax想把這筆舊賬從信用報告裏刪掉。但這筆30年前的舊賬就像個幽靈——明明以為它早該消失,卻在關鍵時刻出現,把買房計劃攪得稀碎。

多倫多市府把話說得很清楚:省級罰款,沒有時效。這句冷冰冰的官方回應,可能是對"坐過牢就等於抵債"這個樸素認知最殘酷的糾正。

來源:https://toronto.citynews.ca/2026/08/26/city-of-toronto-unpaid-fines-collection-after-jail-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