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尼伯海滩一名女子在自家卧室准备洗澡时,遭人从窗外偷拍裸照,照片随后被发送至共管公寓委员会全体五名成员。受害者Opie Kreft表示“感到极度被侵犯”,报警后RCMP却裁定“不构成偷窥罪”,仅对拍摄者予以警告。引发争议的不仅是偷拍行为本身,更是RCMP对“隐私侵犯”的认定标准。

事件经过:裸照被发至公寓董事会,理由竟是“提醒关窗帘”

8月19日,Kreft所住共管公寓委员会全体成员收到一封匿名邮件,附有一张她的卧室窗户照片——左下角清晰可见她的裸体臀部。发件人称此举是为了“展示公寓灯光太亮”,并建议“该住户更换衣物时请拉上窗帘”。

公寓委员会主席Murray McKellar表示自己“第一反应是愤怒,然后是无言”,随后立即通知了Kreft。Kreft称:“在我的家中,以这种方式被侵犯隐私,是完全错误的。”她认为偷拍者可能使用了无人机,并怀疑对方缺乏“道德意识”将照片发给多人而非直接与她沟通。

警方裁定:不构成偷窥罪,仅口头警告

Kreft向RCMP报案后,警方表示照片的拍摄目的“不符合偷窥罪的立案标准”,因此未逮捕任何人。警方称已与发件人谈话并予以警告,告知其行为的严重性。Kreft对此表示不满:“对我来说,我的臀部出现在照片里已经足够清楚了,但他们一直告诉我——需要不止一张照片才行。”

偷拍者把侵犯隐私包装成“善意的社区提醒”,而警方的回应则让受害者感到二次伤害。Kreft的臀部意外成了“社区讨论话题”,而真正该讨论的问题或许是:当偷拍者声称“无意中看到”却特意拍照、编辑邮件、发送给五个人时,“无意”二字还剩下多少分量?

来源:https://www.ctvnews.ca/winnipeg/article/nude-photo-of-woman-taken-through-bedroom-window-shared-with-condo-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