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省一名房東被勒令向前租客支付19,570加元後,竟試圖通過“找人冒充租客”簽署和解協議來“抵消”這筆款項。省租賃監管機構最新裁決認定,房東的行為旨在“欺詐”前租客,並對其處以1.6萬加元行政罰款。

前租客贏了官司,房東分文未付
這名匿名租客自2007年起就住在該出租物業中,早於房東Ghai購買該物業之前。2021年2月Ghai購買該物業時,租客仍在居住,並於當年5月與他簽訂了新的租賃協議。但到10月,Ghai就以房東自用為由向她發出了終止租約通知。
租客於2022年2月搬出,Ghai於當年4月1日向RTB申請爭議解決,涉及所謂損害賠償及其他事項。租客隨後提交了交叉申請。在兩項申請被審理後,她於2023年5月贏得了19,570加元的金錢裁決。但Ghai沒有支付,促使租客向省級法院申請執行令。
2025年,RTB合規執法部門的一項裁決因Ghai未能支付金錢裁決,以及提交虛假文件和提交一份聲稱來自租客的審查申請,對其罰款11,700加元。
“隨機選擇”地址,找人冒充租客出庭
最新裁決源於2024年7月提交給RTB的一份爭議解決申請。申請中包含一份以Ghai為房東、租客為承租人的溫哥華物業租賃協議,以及BC水電賬單、10天終止租約通知和30天公用事業催繳信。RTB合規執法部門裁決指出,所有這些文件都是假的。
一名自稱租客的婦女通過電話參與並宣誓說實話,她提供了“626”作為正確地址。Ghai也出席了聽證會,確認租客是他的租客,並聲稱“擁有這兩個單元”。雙方達成和解,對租客發出了30,074加元的金錢裁決。
“我隨機選了個地址,目的就是抵消之前的裁決”
真正的租客後來告訴調查人員,她沒有參加聽證會,也沒有授權任何人代替她參加。自2022年搬出Ghai的物業以來,她一直住在奇利瓦克,而不是溫哥華。她提供了真實的租賃協議、真實房東的確認以及電話記錄來證實她的立場。RTB根據租客的複議申請推翻了金錢裁決。
合規執法部門啟動調查,查閱了溫哥華物業的產權,確認該街道上不存在626號,且636號及其鄰居都不歸Ghai所有。在與調查人員的訪談中,Ghai確認他從未擁有、居住過或成為過該物業的房東。他說他“隨機”選擇了636號地址,因為他相信租客已經搬到了溫哥華。在2025年11月4日的電話中,Ghai重申他“隻是拿了一個隨機地址”,他的目的是“抵消”之前的金錢裁決——“這樣我就不給她錢,她也不給我錢。”
重罰1.6萬:蓄意偽造、冒充、濫用係統
合規執法部門裁決認定,Ghai“多次故意提供虛假或誤導性信息”。監管機構對其處以總計1.6萬加元的行政罰款。其中,因提交虛假或誤導性文件的三項違規分別罰款3,100加元、3,400加元和4,700加元,因在聽證會上做出虛假或誤導性陳述罰款4,800加元。這些金額總計16,500加元,但總體罰款被合規執法部門主任酌情減免了500加元。
裁決總結道,蓄意偽造、冒充和濫用爭議解決係統及程序的結合,即使在減免的情況下,也應處於可用範圍的最高端。Ghai需在5月11日前支付罰款。
來源:
https://www.ctvnews.ca/vancouver/article/bc-landlord-fined-16k-over-attempt-to-defraud-former-ten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