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公眾輿論中對“中間炒地客”的批評聲愈演愈烈。批評者指責那些並不打算自己開發項目、卻積極購地並推進改規(rezoning)後轉手獲利的“二道販子”,他們被認為是推高地價、加劇住房危機的元凶。

圖源:fx168news
這種說法聽起來義憤填膺,但背後其實混雜著誤解與偏見。的確,行業中確實存在專門從事土地整合與改規的參與者,他們並不親自負責施工建設。但我們是否應該因此就全面否定這類角色?不妨退後一步,看看全貌:他們真的有害嗎?
政策複雜到令人望而卻步
要理解這個問題,首先得明白當今房地產開發的流程到底有多複雜。在現行政策體係下,你不能隨便買塊地就蓋房。開發流程中充滿了密密麻麻的法規、分區限製、地方政府附加要求(如繳納公園、托兒所、藝術設施等配套費),每一步都可能耗時數年、花費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元,僅僅是取得施工許可證,就足以讓人“燒光現金”。
更不用說,這些前期投入還未包括土地本身的持有成本。而一旦項目體量大、地段顯眼,前期“爭取審批”的過程可能長達十年,開發商還沒動一鏟土,資金就已深陷其中。
在這種環境下,許多中小型建商其實並不具備組地、協調鄰裏、遊說市府、走完整個審批流程的能力和資源。他們更願意購買已經通過改規、準備就緒的土地,然後專注於建設本身。如此一來,“審批型投資者”承擔了最不確定、最費時間與資金的一環,其角色更應被理解為係統中的“整備者”而非“炒作者”。
被公眾誤解的“炒房客”
然而,近年來,部分批評者將這種土地整備行為汙名化為“炒地牟利”,甚至質疑隻要有人從中賺錢,就是在破壞市場。比如溫哥華市議會近日就曾退回一宗Broadway街區的重建申請,僅僅因為懷疑申請方可能並不打算親自開發。
但從結果來看,隻要項目能夠落地並交付,無論是由誰推進、由誰建造,隻要房子能建成,整個社會都是受益者。更何況,現在許多“已改規土地”的售價已經低於兩年前未改規時的價格,意味著市場整體利潤並未上升,隻是被分攤在不同環節中。
有觀點還指責“中間商囤地”,稱正是他們把批準卻未開工的幾千套住房“鎖死”。這完全忽略了事實:這些項目之所以擱置,不是因為炒作,而是因為根本做不下去。當前市場融資困難,項目賬面根本算不過來,開發商才不動工。而且,為了保住未來增密(增容)機會,不少地塊其實是被迫“搶跑”改規——例如溫哥華市對某一區塊設置了塔樓數量上限或要求特定街面寬度,導致業主隻能提前進入重劃流程,否則未來將永遠失去開發潛力。
真正的問題是:開發門檻太高
歸根結底,是各級政府設置的極其複雜的政策體係,才讓房地產開發變成了一個高門檻、資金密集、審批緩慢、極高風險的行業。即使項目最終獲批,要將其真正建設並交付,也需要雄厚的資本與極大的承壓能力。
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真正應該鼓勵的,是任何一個能讓住房落地的角色,無論他是做審批,還是做建設。隻要流程合法合理,就應獲得合理回報,而不是被妖魔化。
若政府一邊高喊“加快住房供應”,一邊又在流程與利潤分配上“挑三揀四、主觀評判”,這將嚴重打擊市場信心,並不會讓住房更快建好。
作者:Mark Goodman、Ian Brackett、Megan Johal(Goodman Commercial 商業地產經紀,Goodman Report 撰稿人
文章來源:https://storeys.com/vancouver-broadway-development-site-flip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