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繼續來了解一下更多關於房地產買家須知的常用詞彙:

Deed(地契):
一份物業擁有權的合法證明文件。
舉例Example:
當物業交易時,賣方(seller)簽署這樣一份文件,將他在該物業 上的所有權益轉讓給buyer,並作出適當的保證。 Deed 的類別有4 種, 通常在房地產交 易時使用最多的是General Deed 和specific deed 兩種。 General Deed 是最好的一種。

Default(違約):
沒有履行合約,不能按時償還每期貸款款項便是最常見的違約。
舉例Example:
我們在購物的時候,如果買到的衣服不合身,我們可以選擇退換貨。但是買房子就不一樣了,都是有合同作為約束的,一旦有哪方涉及到違約,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Deposit(定金):
定金是買家給予賣家,為了表示有誠意購買房屋,而先附上部分金錢作為預訂之用。
舉例Example:
我們在購買現房時第2天交的那5%,和買樓花時交的那20%,都是一種Deposit。在安省,所有的Deposit都要交給賣方的律師或公證人,絕對不可以直接付給某個公司或者地產經紀個人。

Easement(地役權):
允許物業持有人,使用他人所擁有的物業或地段作某方面的用途,如接駁水管或電纜等。
舉例Example:
公用設施在你家地下鋪設了電話線,或者管道。那麼如果你想在院子裏開挖遊泳池,或者想重新翻建住宅,就會很有可能受到Easement(地役權)的限製而不能操作。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在房產交易閉幕之前,對於所有有關不動產的權利,均需要律師調查清楚的緣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