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宗牽涉巨額資金與複雜投資結構的案件中,卑詩省高等法院近日裁定,一名受托代為投資房地產的“家庭朋友”構成民事欺詐,並認定其家人對資產轉移“故意視而不見”。案件背後,是一段跨越多年、圍繞信任、口頭協議與資金去向的糾紛。

投資從“朋友合作”開始,卻變成財務迷局
判決顯示,已故華裔地產投資人張某(Tony Zhang)自 2015 年起,經家族朋友尹某介紹,陸續向多倫多房地產與商業項目投入巨額資金。張家方面稱,雙方約定以出資換取項目股權,並由尹某代為持有、管理投資。但張家後續發現——資金流向、產權登記與收益核算長期未被清晰記錄;部分資產被轉入尹某家族成員控製的公司與信托;甚至有項目被抵押融資,卻未見應有回報。張某 2018 年移居加拿大後,開始尋求會計與法律意見,並意識到“投資狀況不對勁”,隨即爆發爭議。
四大投資項目,金額動輒上千萬
法院披露的爭議投資包括:
溫哥華 West 41st 開發項目:約 1,100 萬人民幣 對應 40% 股權,卻未如約分得利潤
素裏咖啡店投資:約 300 萬人民幣 換取 50% 股權
列治文綜合開發項目:約 2,900 萬人民幣 出資占 50%
本拿比住宅物業:約 200 萬人民幣 購入卻卷入債務糾紛
部分項目被用於抵押貸款,疑似為家族個人資金用途。
被告辯稱“投資人為張父”,法院:證詞不可信
尹某一方辯稱:投資人其實是張父,而非張某本人;並進一步指稱張父“涉海外問題調查”。
但法院指出:無權威證據支持相關說法,所謂“假借據”說法被認定為虛假,屬於用來掩蓋真實投資關係的“捏造主張”
法官最終認定,尹某存在民事欺詐、惡意轉移資產、對投資人權益造成壓迫性不公,其家人則對異常財務安排“故意視而不見”。
判決結果:資產回轉、股權確認、懲罰性賠償
法院裁定向張家遺產執行多項救濟,包括:
本拿比房屋 恢複為清晰、不受負擔產權
素裏咖啡店 52% 股權歸張家並獲得出售主導權
West 41st 項目 分享利潤收益
另判 $25,000 懲罰性賠償
至於被告對張父的反訴,則被裁定拆分並另行處理。
目前尚不清楚對方是否會上訴。
來源:
https://www.biv.com/news/real-estate/bc-court-finds-fraud-in-complex-real-estate-investment-dispute-1166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