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如果生前没有遗嘱,财产会被充公吗?
LiRocky2018-1-29
栗钧律师说,这是一个误解,只有在去世人的任何亲属都找不到的情况下其财产才会被充公。
栗钧律师建议,早立遗嘱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其实立遗嘱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难,如果对此不甚了解,可以找专业人士咨询。如果自己稍微了解一下相关常识,也可以自己拟定遗嘱。
据栗钧律师介绍,他的一个客户刚过40岁就因意外去世了,没有遗嘱。本来在他去世的当月要卖掉他的房子,都已经签了offer,但由于突然去世没有人有权利代表他签字,房产买卖就无法完成。随之而来的问题是银行的贷款无法处理,地税没有人付,房屋的相关费用要付费,这都是损失。接下来银行会拍卖他的房子,而拍卖的价格通常都不会太好,加上一些罚款,这些都是不该有的损失,遗产受益人可能会吃很大的亏。
据报道,魁北克27岁女子Caroline Coté的同居男友在一场摩托车交通事故中不幸丧生,当时已同居七年的这对伴侣,女儿出世才21个月。由于两人并未正式登记结婚,男友离世前并未订立遗嘱,这样男友的遗产将全部由他们的女儿继承,其中包括一栋房产的一半产权和一辆家庭汽车。自从女儿继承了全部遗产之后,Coté女士的生活平添了许多烦恼。繁琐刻板的法律手续给她带来了许多难题,花费了长达四年的时间办理繁琐的遗产继承手续。在这四年中,她不得不为处理遗产准备大量文书,而且终日被烦恼缠身,始终处于焦虑不安之中。
华人因为传统习惯问题不太愿意谈论遗嘱的话题,实际上加拿大本地人一般都比较看重遗嘱,多数立遗嘱的人都是在有了家庭、有了孩子之后就开始立遗嘱。
没有遗嘱会怎么办?
税务专家介绍,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安省的《继承法》 规定:
如果只有配偶,没有孩子,那么所有遗产都归配偶。
如果有配偶和N个孩子,那么,遗产的前20万加元归配偶。其余的遗产,再由配偶和孩子们平分。如果遗产少于20万,全部归配偶。
如果没有配偶,但是有孩子,所有的遗产由孩子们平分。
如果没有配偶,也没有孩子,但是有孙辈,遗产由孙辈平分。
如果没有配偶,没有孩子,没有孙辈,那么遗产归父母平分。
如果连父母也没有,归兄弟姐妹平分。如果兄弟姐妹也没有,兄弟姐妹的孩子(也就是过世方的侄男甥女)可以继承。如果侄男甥女也没有,他们的下一代就不能继承了。这个时候财产就充公了。
特别提一句,婚外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作为同居配偶(common law spouse),没啥选择,没遗嘱就没你的份儿。但是,可以上庭打官司争取,按照继承法的革新版本(Succession Law Reform Act )同居配偶与婚姻配偶是平等的,但是需要提供文件,以彰明在关系存续期间你对家庭财产的贡献。没贡献,就没你的份儿。
如果有人去世没有遗嘱,一时找不到受益人,又没有人申请做遗产管理人,可以转交给省政府的一个专门办公室叫PUBLIC GRADING AND TRUST,专门替没有人管的死者来及时处理遗产,来保全财产的价值。
栗钧律师说,最大的麻烦是省政府的这个机构不见得会很快参与进来。如果没有人通知他们,他们怎么知道?这是很大的问题。遗嘱的好处是不要让你的财产落空,因为实在找不到受益人的的话,省府的PUBLIC GRADING AND TRUST办公室是可以把你的财产充公的。
另外,就算未来的某一天找到了继承人,继承人要支付在此期间的找人费用和财产保管费用,很有可能这些费用超过遗产的价值,那时候继承人就什么也拿不到了。
立遗嘱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你需要一位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方案,确保你的心愿实现。执行人还负责付清最后的税款和债务,分割房产及关闭银行账户。通常人们指定自己的朋友或亲人为遗嘱执行人,比如配偶。你的财务顾问不能作为遗嘱执行人,但你的律师可以。
遗嘱中有违法部分,则违法部分无效。例如剥夺了未成年子女继承权。
遗嘱中分配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这部分也无效。
遗嘱中没有提及自己的某部分财产。通常该财产按照无遗嘱继承法处理。
遗嘱中没有提及自己的某个继承人。这个就有的打了,要看是否是有意忽略,或是无意,比如冒出一个自己都不知道的私生子。
遗嘱不能受到受益人的影响。比如夫妻不能共同立一份遗嘱,互为受益人,这样是无效的。夫妻俩必须每个人各自立自己的遗嘱。
遗嘱中明确指出剥夺某个已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子女的继承权。这个是完全合法的,但经常有官司可打。起诉的子女要提供理由,比如认为遗嘱违背了公平公正,偏袒小的;或者认为你立遗嘱时神智不清。
遗嘱是不可以透露的。签署遗嘱时,受益人不能在场。你只要告诉执行人,立了遗嘱,遗嘱放在哪儿,需要的时候去哪里取。自己保存原件,多考两份副本放个可靠处。
纯手写遗嘱有效,但必须有签字、日期。注意,其中的每一个字都必须是手写的才行。
打印的遗嘱,必须有本人和两个见证人(非继承人)的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