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还是“哭穷”?安省房主年收入近$17万申请免地税,法官直接打脸

安省评估复核委员会近日驳回了一对Sudbury房主的免税申请。两口子口口声声说自己活在“极端贫困”中,要求免除$6,300地税。结果一查——**家庭年收入近$17万,银行账户里还躺着$2.8万现金**。委员会的回应很干脆:这跟“极端贫困”沾不上边。

年入$17万、账户$2.8万,却说“极端贫困”?

涉事物业评估价为$34.6万。业主声称自己2024年患病、生活极度困难,要求免除当年$6,300的房产税。

但委员会调查发现:该家庭2024年总收入(含工资、保险赔偿等)合计$169,728**,全年支出(不含地税)为$146,580,年度净结余$23,148**——支票账户里还存着**$28,500**现金。

想免税?收入先低于贫困线75%再说

安省规定,若以“极端贫困”为由申请免地税,申请人家庭收入必须低于贫困线的75%。对于四口之家,贫困线为$37,967,75%的门槛是**$28,475**。

而这对夫妇的收入比这个标准整整高出**$141,253**。委员会明确裁定:他们有足够能力支付$6,300地税,驳回申请。

另一案能免,这家不行——关键在于真穷假穷

裁决书对比了今年2月Sudbury另一宗获批案例:当时那对夫妇每月支出比收入多出$2,300,被认定符合“极端贫困”标准。

而本案申请人不仅年收入远超标线、账户有现金,而且在未缴地税的情况下仍有年度净结余。委员会的结论很直接:“极端贫困”是豁免理由,不是口头禅。

来源:

https://www.ctvnews.ca/northern-ontario/article/sudbury-homeowners-claimed-extreme-poverty-but-had-28k-in-the-ba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