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房东拥有房屋1%股份就想赶走租客,事情可能没那么简单…

Devon McKenzie本周三去了房东和租户委员会,去解决她被她的新房东驱逐的事情。

她今年24岁,在东端的一栋半独立屋住了大概三年了,今年6月,她从她新房东那里收到了一个N12驱逐通知,她的房东拥有房屋1%的股份。

她表示她负担不起别的地方的房租,所以别无选择,只能争取留在这里。

她对律师说:这其中可能存在滥用法律的情况。她不明白,一个人仅拥有1%房屋的股份为何能操控房屋的全部用途?

9000加元买了房屋1%的股权 就可以行驶所有房屋权利吗?

房屋登记处显示,6月18日,拥有这栋房屋的夫妇将房屋的1%的股份以9000加币转给了20岁的 Jacky Bai Jun Liu.

随后Liu发出通知告知七个租户,他将使用他作为房东的权利驱逐租客,以便他和他的朋友们可以搬进去。楼上的租户一直计划搬家离开,但McKenzie,不愿意放弃她负担得起的住房,她提出质疑,为何拥有房屋1%股份就有权驱逐租客?她表示,这不仅是为她自己而战斗,也是为她的室友们在战斗!

虽然民租法没有具体说明一个人必须拥有多少财产才能被命名为房东,但审理听证会的委员有权决定法律是否得到公平行使。McKenzie希望举行听证会,以便委员会成员可以审查有关所有权的法律部分,并且做出一个可以保护其他租户的决定。

双方均不满意彼此提出的赔偿要求

在申请被撤回之前,双方进入了闭门调解,试图避免走到听证会这一步。 McKenzie表示,如果她撤诉,她可以续租15个月,但她拒绝了。她说,她提出的赔偿要求(具体什么赔偿要求没有提及)也被坚决拒绝了。

“我准备了3万加元来解决此事,这其中包括:一年的租金,加上上个月的租金,加上各种律师费等花费。所有人都说,这其中付出的财力精力不亚于一份全职工作。

民租法允许房东或房客在听证会开始前取消申请。 McKenzie说她的律师告诉她,如果调解失败,房东可能会做出这种选择,然后不进行听证会。

秋季将进行新的立法改革

董事会成员Nicola Mulima在听证会上发言说,目前的立法让她没有什么选择,只能批准房东要求取消案件。Mulima还表示:我承认立法中存在漏洞,整个立法都存在漏洞。

安大略省保守党政府承诺对该法案进行审查,并将在秋季进行任何潜在的立法改革,新的规则可能即将到来。滥用N12流程已被确定为此次小组委员会的重点。

根据McKenzie收到的新表格,Liu希望她在今年年底前离开,否则她有再次被驱逐的风险。她表示:他们这样做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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