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內住滿2年,楓葉卡續簽竟失敗!隻因錯失這個細節


Thu Mar 21 2019房大師


"為什麼我在五年內住滿了兩年,楓葉卡續簽卻被拒了?"


楓葉卡是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證明文件之一,相當於美國的綠卡。加拿大客戶移民成功後,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首次登陸,在登陸時候的機場辦理首張楓葉卡。楓葉卡有效期一般都是5年,到期前9個月可以申請更新。


我們都知道拿到楓葉卡以後,要在5年中累積居住滿730天,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五年累計住兩年。


但是,這個2年究竟怎麼住也是有大學問,輕則拖慢續簽進度,重則會丟掉來之不易的永居身份!


下面這兩個案例,就是因為沒注意這個細節,而吃了大虧。


明明已經住夠了,為什麼楓葉卡續簽被駁回?


申請人2013年7月正式獲得永居身份,楓葉卡到期日2018年12月。


在加拿大居住的時間段為:


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 +  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 +  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  (已滿730天)


申請人於2019年2月自主遞交續簽楓葉卡申請,結果被移民局告知居住時間不足,申請被駁回。幸運的是沒有直接拒簽,但要繼續居住,直到滿足天數後再申請。這期間沒有有效楓葉卡,無法自由進出加拿大,回國要辦的事情都耽誤了。


申請人在拿到永居後的5年 ,明明已住滿730天,為什麼移民局會說沒住滿呢?


注意:5年時間的計算方法之一,是遞交續簽申請前往前倒推5年,有2年的居住。



申請人是2019年2月申請的,那麼倒推的五年時間段就是:2014.2-2019.2 所以在2013年住的半年時間不能計算!


每個五年節點都要住滿兩年



申請人2010年獲得永居身份,居住時間2010年+2011年,第一次卡片到期時順利換到卡片,但之後沒有再居住。2019年再次登陸加拿大時,在海關被拒絕入境,且取消了永居身份,這種情況基本無上訴成功可能!


也就是說,無論是入境海關,還是申請人自己提出續簽時候,都可以作為一個截點,從這個截點往前推5年,都應該滿足2年的居住。


加拿大移民身份是寶貴來之不易的,為了自己的身份著想,提前做好續簽規劃,規避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