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持楓葉卡 中國富豪被責令辭去政協委員職務


Wed Mar 20 2019房大師

3月19日,首例有媒體公開報道的政協委員因持有過加拿大楓葉卡而被責令辭職的新聞在社交媒體刷屏了。



涉事的周延波曆任陝西省十二屆人大代表、陝西省十二屆政協委員,同時是西安思源學院董事長。

1998年與交大產業集團共同創建西安思源學院。2007年4月當選為“陝西省勞動模範”。中國創造協會理事長。周延波曾獲“全國民辦高等教育創業獎”、“中國職業教育傑出校長”、“全國十大傑出民辦教育家”、“陝西省十大傑出青年實業家”、“陝西省職業教育傑出校長”、“社會力量辦學優秀校長”等榮譽。


前夫光彩照人,我被無端構陷淨身出戶?



2019年1月24日,周延波的前妻實名舉報周延波是加拿大永久居民,不具備任職政協委員的資格。

當時,周延波前妻實名發文舉報稱:

1、周延波是西安思源學院董事長、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董事長,持有“楓葉卡”,是加拿大永久居民。不符合政協委員任職要求。

2、周延波設計坑害妻女,侵吞巨額財富、幹預司法公正,與小三四五六亂搞男女關係。





在一些公開媒體報道中,政協和人大都闡述過外籍和擁有外國永居權人士,除極特殊原因外,不得擔任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職務。而這裏的“極特殊”有個非常簡單的前提,就是當事人必須向人大或者政協公開自己擁有外籍或外國永久居民身份。獲得批準後可以成為人大代表或者政協委員。

事發兩天後,周延波通過律師正式回應此事稱:



“我是周延波,是中國公民,現我鄭重聲明如下:截止到2019年1月24日從未取得任何國家的國籍,一直都是中國公民,我承諾以後也不會申請移民和加入其他國家的國籍。

律師則表示,2018年4月28日,根據周延波申請,陝西省出入境管理局向周延波先生簽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而在此前的2018年1月,周延波使用其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進入加拿大時依然按照程序辦理了加拿大簽證。

同時,律師指出根據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出具的《周延波簽發護照及出入境記錄情況說明》,出入境記錄顯示從2011年至今,周延波在加拿大的居住天數共為25天,這也不符合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權必須在五年內在加拿大居住滿730天的規定。



但可是,很快就有網友曬出了周延波“移民紙”的加拿大政府文件。

表格名稱為“Confirmation of permanent residence”,左上角有加拿大移民局的標誌。文件顯示申請人是“ZHOU,YAN BO”,1962年2月25日出生,身高1米68,眼睛顏色為棕色;護照號碼為630656610,有效期限到2018年10月5日。而在“家庭成員”這一欄,顯示妻子名為“FENG,JIE DONG”,而周延波前妻馮女士的中文名字就是馮捷東。表格末尾還有疑似“周延波”的中文簽名。

當時就有人質疑稱:

1、律所的聲明和周延波聲明的細節有出入。律所聲明稱周延波先生從未擁有楓葉卡也沒有加入加拿大國籍。而周延波聲明沒有提到楓葉卡的問題。

2、“出入境記錄顯示從2011年至今,周延波在加拿大的居住天數共為25天,這也不符合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權必須在五年內在加拿大居住滿730天的規定。”這段話和周延波有沒有取得過楓葉卡並沒有嚴格的因果關係。



時隔近兩個月後,真想終於大白。陝西省紀委近日發布公告稱:

1、經調查,周延波於2011年3月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權,持有楓葉卡,有效期5年,楓葉卡到期後,沒有申請更換。陝西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認定,周延波持有中國護照,係中國公民。 2018年1月其辦理了加拿大商務簽證。據周延波本人提供的加拿大方面相關材料顯示:周延波於2015年4月7日起,已非加拿大居民。

2、經調查,2018年1月4日,周延波作為陝西省十二屆政協委員人選考察時,虛假承諾本人及子女未取得外國國籍、永久居留權或長期居留許可,故意隱瞞了其女兒已移居加拿大的事實,沒有如實向組織報告本人曾擁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權的情況。

3、經調查,2012年12月,周延波被推薦為陝西省十二屆人大代表人選時,時任西安思源學院黨委辦公室副主任彭斌、專職組織員趙誌強在沒有認真調查核實、且未向學院領導彙報的情況下,以西安思源學院黨委名義向推薦單位西安市教育局,出具了“西安思源學院董事長周延波沒有獲得國外或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其配偶子女也沒有移居國外或境外”的證明材料,該證明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時任西安思源學院黨委辦公室主任馬青知悉此事後,未作進一步調查核實,也未向學院黨委彙報。

陝西省紀委作出如下決定:

1、鑒於周延波在2018年1月被推薦為陝西省十二屆政協委員人選時,故意隱瞞個人重大情況,根據《政協章程》有關規定,已責令周延波辭去陝西省十二屆政協委員,相關程序正在辦理中。




2、鑒於周延波在2018年1月被推薦為陝西省十二屆政協委員人選時,故意隱瞞個人重大情況,違反黨的組織紀律,依據2015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四條和2018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七條之規定,2019年2月18日,省紀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組對周延波立案審查,2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給予周延波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鑒於彭斌、趙誌強、馬青3人違反黨的工作紀律,在周延波被推薦為陝西省十二屆人大代表人選時,出具虛假證明材料,依據2018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四十二條和2003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九條之規定,2019年2月22日,省紀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組對彭斌、趙誌強、馬青3人涉嫌違反工作紀律立案審查。2月25日,經省委教育工委研究,按照黨員隸屬關係,西安思源學院黨委給予彭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趙誌強黨內警告處分;2月27日,西安市西影路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黨委給予馬青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