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貸款政策一出,將消除“住豪宅,卻報低收入”的人群?


Wed Feb 21 2018加拿大房大師


日前,CIBC悄悄抵押貸款顧問下發通知,之前的隻看首付,不看收入的 “國收入貸款政策正式終止

新的政策要求,抵押貸款金額將僅限於根據已CRA申報的海外收入和資產的數量來核定這聽起來不是什麼大問題,但它適用於多倫多和溫哥華等城市。在這兩個城市,越來越多遷入房價最昂貴的社區,卻隻申報貧困收入的人士

一些專家認為就是針對海外收入不申報,卻在加拿大賣得起昂貴的房產的人士。因為真正的低收入家庭豪宅付不起

新的收入審核製度要嚴格得多主要為了符合B-20貸款指導原則發給抵押顧問的內部文件規定了具體操作中的指導性意見其中的新要求包括貸款申請必須獲得:

· 客戶的T1總表申明外國收入(104行)。

· CRA表格T1135,又名國外收入核實聲明,顯示資產。

· 使用收入的公司需要CRA表格T1134Information Return Relating To Controlled and Non-Controlled Foreign Affiliates

· 加拿大征信局的報告和外國信貸機構的報告確認外國是否有債務。


其他銀行也將跟進?

CIBC是第一家有新政策詳細信息的銀行,但消息來源證實銀行另外兩家正在討論類似的規則。嚴格核實收入的政策確實給房地產價格方面帶來下行壓力。

首先,逃稅的非居民購買房屋的成本會更。其次,他們可以貸款借到的金額將根據申報的收入,再按照壓力測試的標準來確定

那些計劃購房的人無法再報貧困收入。希望獲得抵押貸款的逃稅者將不得不支付所得稅的“額外”成本,以獲得CIBC無保險抵押貸款。這些所得稅將會扼殺房產收益同時可能降低房屋銷售。或者他們無法在CIBC或者其他預計將遵循類似規則的銀行獲得抵押貸款。

非居民或非永久居民買家收入進行壓力測試也將壓縮資本。以前,沒有保險的買家隻要付個首付,幾乎可以購買任何房產不需要真正證明你有足夠的收入。既然現在無保險的抵押貸款需要進行壓力測試,並且需要申報收入,那這些借款人將與加拿大人一樣,受到相同的規則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