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N12或N13驅逐通知,租客通常隻能搬走——房東說要自己住、讓家人入住,或是聲稱房子需要大規模裝修。但租客離開後,卻發現房子很快以更高租金重新上市,“自住”和“裝修”從未真正發生。

這就是所謂的“惡意驅逐”或“欺詐性驅逐”。如今,多倫多市議員Josh Matlow提出動議,要求市府研究能否將這類涉嫌造假、反複欺騙租客的行為,交由警方按刑事欺詐方向調查。如果這項動議通過,多倫多將成為安省首個嚐試用刑事工具打擊惡意驅逐的城市。

“在超市偷東西能報警,被假驅逐卻隻能自己打官司”

Matlow在動議中用了一個很直白的例子:“如果有人在超市偷東西,Loblaws可以報警。”超市不需要研究填哪張表,不必自己請律師、支付立案費,也不一定需要派員工花大量時間出庭。但一名租客懷疑自己被房東用虛假理由驅逐時,卻往往要自己請假、收集材料、保存租房廣告截圖、拍照證明房東並未入住,還要準備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材料,甚至請律師協助。

RentSafeTO執法員或升級:從查漏水到查假驅逐

Matlow的動議要求市府研究是否能擴大RentSafeTO執法人員的權限。目前,RentSafeTO主要負責檢查出租樓宇的暖氣、供水、害蟲、公共區域清潔、電梯、垃圾管理及維修問題。動議建議未來執法人員不僅能檢查漏水、蟑螂和暖氣問題,也能識別可疑驅逐、收集證據,並在適當情況下協助多倫多警方啟動刑事調查。

RentSafeTO通常適用於至少3層樓、擁有10個或以上出租單位的公寓樓,不涵蓋共管公寓單位、鎮屋和私人住宅中的出租房間或地下室單位。即使未來權限擴大,也不代表所有租客都會自動受到同等調查保護。市府工作人員最遲將在2027年第二季度前向規劃及住房委員會提交可行性報告。

多倫多已整治“裝修式驅逐”,下一步是“刑事化”

這項動議距離多倫多實施“出租房裝修許可證附例”僅過去約一年。該製度要求部分因裝修而驅逐租客的房東,提前向市府申請許可證,並履行通知、補償和安置等義務。新動議的目標是再向前一步:不僅規範程序,還要建立識別欺詐行為、向警方移交證據的渠道。

安省租客權益倡導中心(ACTO)已發信支持Matlow的動議,指出市府附例執法人員長期進入出租樓檢查,最有機會發現問題房東和係統性違規行為。目前,該動議將在本周四由多倫多規劃及住房委員會審議,若獲支持,將於本月底提交市議會討論。

當一張虛假的驅逐通知,可能換來房東數千元的租金漲幅時,懲罰性罰款更像一種“經營成本”,而非威懾。至少,一旦刑事調查介入,虛假驅逐的成本將遠不止一張罰單——它意味著刑事記錄、公開庭審和監禁風險。對於長期係統性違規的房東來說,這才是真正的威懾。

來源:

https://www.blogto.com/real-estate-toronto/2026/07/toronto-crack-down-fraudulent-evic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