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首次購房者“土地轉讓稅優惠“悄然漲至$8,475加元


Fri Aug 17 2018房大師

轉自:地產犀牛

在以前的文章中,犀牛向大家介紹過多倫多以及安大略省政府給首次購房者的優惠。其中“土地轉讓稅優惠”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我記得當時的政策是安省退$2,000,多倫多市退$3,725,首次購房的買家最多可以拿到$5,725的退稅。

2017年,多倫多的地產市場風起雲湧,政府公布了好幾項對房地產市場有重大影響的政策。其中包括“非居民投機稅”、“租金公平法案”、“B20貸款收緊政策”、“增收土地轉讓稅”等一個接一個的重量級政策。而“土地轉讓稅優惠“這個小政策幾乎沒有引起多少注意。


今天我就來和大家介紹一下目前最新的“土地轉讓稅優惠“政策。


  • 從2017年1月1日起,居住在安大略省的首次購房者將會從省政府獲得高達$4,000的“土地轉讓稅優惠“;

  • 從2017年3月1日起,居住在多倫多市區的首次購房者將會市政府獲得高達$4,475的“土地轉讓稅優惠“。


也就是說,從2017年3月1日開始,居住在多倫多市區的首次購房者能獲得的“土地轉讓稅優惠“能夠達到$8,475!對手頭不太富裕的首次購房者來說,這個數字還是不少的。


那麼,都有什麼人能獲得這$8,475加元的退稅呢?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退稅和房子是新房還是舊房,是公寓還是獨立屋都沒有關係,但是不可以是商業物業、工業物業和多人共用的物業。




決定你是否可以享受退稅政策重要的一些標準如下:


1)購房者為至少18歲的個人 

也就是說公司是沒有資格獲得“土地轉讓稅優惠“的


2)必須在房子過戶9個月內把這個房產作為主要居住地點(Principal Residence) 

也就是說投資房不能獲得“土地轉讓稅優惠“


3)購房者在全世界從來沒有擁有過房產,或者是某些房產的部分產權 

購房者隻要在全世界任何國家曾經擁有或者部分擁有過房產,都不能獲得“土地轉讓稅優惠“


4)購房者的配偶在作為配偶期間從來沒有擁有過房產,或者是某些房產的部分產權

也就是說,即使你沒有過任何房產,但是你的配偶名下有物業,你一樣不可以獲得“土地轉讓稅優惠“。


如果產權上有幾個人,有一些人符合第一次購房的標準,有一些不符合,那麼土地轉讓稅的退稅按照相應比例減少。比如爸爸和兒子一起寫在產權上,每個人擁有50%的產權,爸爸不是第一次購房,但是兒子符合第一次購房者的標準,那麼退稅金額相應減少50%。這種不是所有購房者都符合第一次購房標準的情況,購房者必須在房產過戶時候交齊全部的土地交易稅,過戶後向政府提交退稅申請。


5)購買者需要是加拿大的公民或者永久居民

如果購買者在房屋交割之日不是加拿大的公民或者永久居民,隻要Ta在18個月內成為加拿大的公民或者永久居民一樣申請獲得“土地轉讓稅優惠“。


最後給大家展示一下目前正在實施在土地轉讓稅的稅率:


物業價格稅率
$55,000.00以下0.5%
$55,000.01 to $250,000.001.0%
$250,000.01 到 $400,000.001.5%
$400,000.01 到 $2,000,000.002.0%
高於 $2,000,0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