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房大師”給我這個機會,拓展我的公益服務的途徑。 在中國做企業運營法律顧問多年,深知法律工作來不得半點馬虎,所以我從來都是按照我的小學老師對我的教誨,嚴格要求自己,不敢鬆懈自滿。 2000年定居多倫多,之後不久就重拾舊業,先是協助移民律師,後來做了一段小企業的合約管理。2007年“法律顧問”行業接受安省律師公會的監管,於是就去回爐鍛造,2009年獲發律師公會頒發的執照,旋即於2010年初,被BAY街的一家猶太律師行,聘為法律顧問(Paralegal)。拜兩位猶太老師傅之賜,把“中國法頭腦”與“普通法思維”迅速地有機結合了,凡四年之艱辛,終於在2013年,在世嘉堡建立了自己的事務所,於氏法律事務所。 起初是滿地開花,任何會做的都做。之後漸漸歸於專業領域的代理。自2014年起,全身心投入民用租務法領域的代理事務。迄今也是快滿四個年頭了,已經代理了幾百個房東委托的案子。 中國人的土地情結,催生了買房出租,以房養房。須知,安省的民用出租從業環境對業主是個重大的考驗,其中不乏經營出色者,已經獲得了財富自由。也有沉浮於房東租客糾紛中不能自拔的人,這些人急需幫助。但是來自政府的幫助太少太少了。 於是我就開始在不同的場合辦講座,以期達致“回饋社會,服務同胞”的從業理念。非常幸運地,邂逅“房大師”的一位精英合夥人,他為我開辟一個版塊,希望我能為大家說些什麼。我也樂得其所,於是一拍即合。 這個版塊不敢說有多專業,隻能說是我對民租法的粗淺認識和自己的一些辦案心得,以及經驗和教訓。我會陸續寫出,用淺顯的文字,和您聊聊天。 坊間送我一個綽號,喚作“於大狀”,是說我專門寫狀子,告租客。於是,這就是您面前的“‘於大狀’說民租”之由來。 請各位多多指教,希望互動頻繁,彼此提攜,小於一定為您親力親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