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房大师”给我这个机会,拓展我的公益服务的途径。 在中国做企业运营法律顾问多年,深知法律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所以我从来都是按照我的小学老师对我的教诲,严格要求自己,不敢松懈自满。 2000年定居多伦多,之后不久就重拾旧业,先是协助移民律师,后来做了一段小企业的合约管理。2007年“法律顾问”行业接受安省律师公会的监管,于是就去回炉锻造,2009年获发律师公会颁发的执照,旋即于2010年初,被BAY街的一家犹太律师行,聘为法律顾问(Paralegal)。拜两位犹太老师傅之赐,把“中国法头脑”与“普通法思维”迅速地有机结合了,凡四年之艰辛,终于在2013年,在世嘉堡建立了自己的事务所,于氏法律事务所。 起初是满地开花,任何会做的都做。之后渐渐归于专业领域的代理。自2014年起,全身心投入民用租务法领域的代理事务。迄今也是快满四个年头了,已经代理了几百个房东委托的案子。 中国人的土地情结,催生了买房出租,以房养房。须知,安省的民用出租从业环境对业主是个重大的考验,其中不乏经营出色者,已经获得了财富自由。也有沉浮于房东租客纠纷中不能自拔的人,这些人急需帮助。但是来自政府的帮助太少太少了。 于是我就开始在不同的场合办讲座,以期达致“回馈社会,服务同胞”的从业理念。非常幸运地,邂逅“房大师”的一位精英合伙人,他为我开辟一个版块,希望我能为大家说些什么。我也乐得其所,于是一拍即合。 这个版块不敢说有多专业,只能说是我对民租法的粗浅认识和自己的一些办案心得,以及经验和教训。我会陆续写出,用浅显的文字,和您聊聊天。 坊间送我一个绰号,唤作“于大状”,是说我专门写状子,告租客。于是,这就是您面前的“‘于大状’说民租”之由来。 请各位多多指教,希望互动频繁,彼此提携,小于一定为您亲力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