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人!中國高居加拿大驅逐黑名單榜首!


Tue Nov 21 2017加拿大房大師

目前加拿大有1.5萬外國人登上遣返名單,但因有些國家拒收或拖延被遣返的本國公民,導致遣返一些人困難重重。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BSA)也確認有些國家有意耽擱或者拒絕接受遣返者。

發言人Barre Campbell 在回複CBC新聞的郵件中表示:“如果對方國家不接收這些人,加拿大邊境服務局也不會放棄,會繼續與其他政府合作者一道給該國施加壓力,讓其接受國民被遣返。”

這份遣返名單上,多為申請難民或因犯罪記錄被被認為有可能威脅公共安全的人,或因公共健康安全或國家安全風險被禁止入境者。

中國人高居榜首 

15,237人的遣返名單上,中國2,066人,人數最多。其次是印度和美國公民,分別為1,029人和977人。遣返目的國共180個國家,其中包括209名無國籍人士,28人的國籍CBSA係統無法顯示。

數據顯示,過去5年來被遣返人數已大幅下降,從2012年的18,992人下降至去年的7,364人。CBSA未透露原因,隻表示每年數字都有所不同。不過遣返人數下降的趨勢也是好事,這反映了政府針對高危人群的策略有所改變。

此外,加拿大在有些情況下會推遲或者取消遣返,例如該國體製侵犯人權,或者由於武裝衝突和自然災害對人口有潛在風險都有可能被取消遣返。

之前曾有報道,一名華裔女子由於在給丈夫申請團聚移民時,被移民局發現隱瞞之前的婚史,而遭勒令驅逐出境。隨後,她提出上訴稱中國北京的霧霾太大,不適合小孩兒居住。移民局出於人道主義立場同意讓她繼續留在加拿大。

不過加拿大取消或推遲遣返隻是個例,多數情況下仍會依照規定遣返。

加拿大三種驅逐令

第一種遣返令:離境令(Departure Order)

收到這種令後,必須在該令生效後的三十天內離境。離境之前需要向CBSA索要一份離境證明文件。如果在規定的三十天內不離境,或不通知CBSA,這份離境令就自動變成驅逐令(Deportation Order)。如果在三十天之內離境,並且拿到了離境證明文件,將來再申請入境加拿大不會受到限製。

第二種遣返令:遣送令(Exclusion Order)

這種令帶有一定的懲罰性質,因為它要求收令者在離境後至少一年內不能再入境加拿大,除非有加拿大政府的特殊許可。在某些情況下,比如偽造文件而導致移民身份被剝奪,離境後五年之內不能再次入境,除非獲得加拿大政府的特別許可。

第三種遣返令:驅逐令(Deportation Order)

這種令是懲罰最重的令,因為它規定收令者終生不能入境加拿大,除非有加拿大政府的特殊許可。這種令的原因包括收令者對加拿大社會有危害或有嚴重犯罪行為等。如果第一種或第二種遣返令沒有得到執行,它們也可能自動升級成為第三種遣返令,即驅逐令。

切記,現在一些國家已經明確表示拒絕接受被遣返者 中國也在不配合遣返國家之列,所以切勿觸犯驅逐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