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關華人遭受歧視的報道越來越多,如白人女子大鬧華人超市、白人男子辱罵華裔老人、華人租客遭業主驅逐等...這不...又發生了一件令人非常氣氛的歧視事件... 上周末,一名溫哥華華裔與懷孕9個月的老婆駕車在本拿比Metrotown商場附近行駛時,與當地一名30多歲的Canada Post的白人郵差發生爭執。 華裔男子稱,當時是綠燈,突然有一輛加拿大郵局的車從巷子裏轉出來,於是,他趕緊把車駛入內側行車道,以免撞到對方。 不料,車中的白人郵差要求夫婦倆停車,華裔男子隨即下車與白人郵差爭執,強調自己是擁有綠燈執行的優先權,但白人卻對他回了句“你會不會說英語?”,然後繼續對他們辱罵並比出不雅手勢,甚至兩次搶來他們正在拍照及報警的手機並摔到地上。 就在此時,有兩名警察路過,這名華裔趕緊上千報警,但...警察簡單了解事情後,便稱要趕緊處理13歲華裔女童申小雨被殺一案,留下手機號就匆匆離開了... 這...說你們是負責還是不負責?!好像都不合適。 然後,沒過多久,又來一名警員,華裔男子趕緊如實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誰知,這警員竟然牛*轟轟的反問華裔男子道“你想怎樣?!” 還說,“對方搶了手機沒跑就不算搶劫”,“手機沒摔壞就不算毀壞”... 隨後,警察強調,唯一能做的就隻有對白人進行簡單的口頭警告! 此時,從不吐髒字的困妮兒隻想對這名警員無限爆粗! 有律師表示,隻要有搶走財物的動作,無論他最後是逃跑還是歸還,就算沒有造成任何物品損壞,都構成犯罪行為。 不過,這名律師還稱,警方如果能對郵差進行口頭警告,也算是一種執法,一些輕微的案件未必要動手抓人,否則便是浪費司法資源。 什麼才不算“輕微案件”?難道隻有“死人”才不算嗎? 華裔男子對加拿大警員處理方式失望至極,他認為這名白人郵差的確已構成犯罪,但警察卻不願立案調查,同時感到自己因為英語不像本地人那樣流利而被不公平對待。 不是都說,警方對種族歧視的報警非常重視嗎?! 此案件中,白人郵差對華人夫婦挑釁、辱罵、搶奪手機、比出不雅手勢等行為,難道還構不成族歧視案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