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哭無淚!租客拖欠房租長達18個月,房東竟無計可施……
(約克論壇綜述)租房對於房東和租客來講都是一件互相協商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情。但是,隨著房屋租金的上漲,租霸會使出技倆,拖欠租金之餘,還可賴著不走,令業主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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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霸使用的伎倆之一,便是利用司法程序,不斷上訴,法庭即使判了租客因欠租,但租客隻要不斷上訴,業主亦未能將無良租客趕走。安省地區法庭最近便先後處理一宗個案,一名租客各欠租18個月,業主即使訴諸法律,仍未一定可收回物業。
租霸拖欠18個月不交租
大學學生紐瓦比(Rogers Afam Newbue)從2015年4月1日起,就一直租住士嘉堡區Howell Square一間獨立屋的一個居住單位,從不交房租,房東隻好找業主與及租客委員會(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協調,紐瓦比原答應在7月31日搬離,業主也就不再向他追討房租。
但紐瓦比出爾反爾,並要求委員會重新審議他的個案,但遭拒絕,於是他便向地區法庭提出上訴。當司法程序開始後,逼遷令就隻能暫停,於是他可繼續霸住出租單位內。
去年2月﹑3月和6月,業主的代表律師李維特(Doug Levitt)先後3次向紐瓦比去信,建議他上法庭,但他都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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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法官裁定要在12月6日舉行聆訊,租客才在聆訊前一日向法院發出傳真,稱這安排打亂了他畢業考試的時間,他無法參加聆訊,要求法庭再改期。法庭於是要求紐瓦比將把學校考試的時間表發來,並提供12月份可參與聆訊的日期,但對方仍是充耳不聞。
直至安省地區法庭舉行聆訊,法官丹布羅特(Michael Dambrot)認為,“房客很明顯是在故意逃避聯係和出席聆訊”,於是在租客缺席聆訊下,被判敗訴,並勒令租客立即搬離單位。
業主表面上可將這名欠租達18個月的無賴租客趕走,但原來紐瓦比已去信安省地區法庭,表示會向安省最高法院繼續提出上訴,而在這段司法程序進行當中,業主能否向租客下逐客令,還是未知數。
曾處理多宗類似個案的律師李維特表示,現行法律存有漏洞,讓房客有自動上訴的權利。他認為,法院應要求房客先支付房租,才可上法庭接受聆訊﹔否則租客隻會不斷拖欠租金,最後隻苦了業主。
有華人房屋托管經紀表示,相較於西人先花未來錢的消費方式,華人量入為出的習慣,使得華人租客雖然也難免與房東也有一些矛盾,但比較少出現長期惡意霸占租住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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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公司負責人聞芳表示,華人普遍來說是量力而行,看自己的財政狀況來決定自己租住的環境,消費比較理性;相反,西人多先花未來錢,等錢用光後就開始耍無賴霸占居所。
實際上,紐瓦比的18個月不交租並不算最長。去年8月,安省地區法院還處理過一宗租客威廉姆斯(Michelle Williams)欠租25個月(租金達5.25萬)的個案。
這租客同樣利用司法程序,采取拖字訣。每當要舉行聆訊前,她便請友人向法院要求延期,理由是她住院。法官回應稱,再拖下去隻讓這租客獲利,因此批準執行驅逐令。
聞芳表示,以前遇到過欠租的房客,與之交涉半個月之後,房客就自己搬走。還有的房客在合約到期之前突然離開,主動留下1個月的違約金,讓事情算是有了一個比較完滿的解決。
“我們的做法就是一家託兩頭,無論是出租房屋的房東,還是租賃房子的房客,都是我們公司熟悉的客戶,或者是熟人介紹來,算是比較知根知底的人,我們才從中牽線搭橋,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如果是新客戶,聞芳還通過察言觀色,看對方在回答某些問題時的神態,判定對方是否在說謊。“因為就連書面文件都有可能是做假的,因此有時隻能工作經驗而作出判斷。”
房東和租客之間發生糾紛怎麼辦?
據了解,安省的住宅租賃法 (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規定了房東和租客的所有權利及義務。
房東和租���委員會(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是解決所有租客和業主之間糾紛的仲裁機構。這個機構的作用就像法庭一樣。如果房東和租客私下解決不了他們之間的糾紛,那就要通過房東和租客委員會來解決,要麼庭外和解,要麼通過聆訊來判決。房東和租客委員會聆訊審理之後會頒布法令,這個法令會有Sheriff’s Office 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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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業主在沒有緊急情況下是不可以進入租客的房間的,更不可以把租客的行李搬出去。業主隻有在緊急情況或者在給租客提前通知並允許的情況下才可以進入租客的房間。其次,業主不可以切斷電源。
安省的住宅租賃法規定電源,冷熱水,自然氣/電油和暖氣是重要服務。 業主不可以截斷或幹擾這些服務的供應。
業主終止租約的理由很多,像租客沒有全數交租金、租客持續不斷遲交租金、損毀租賃物業從事非法活動等等。
業主和租客之間發生糾紛,如雙方私下解決不了,隻有通過委員會解決。業主和租客之間發生糾紛是民事糾紛,警察往往是不處理民事糾紛的。如果業主或是租客中的一方打電話給警察,我們多倫多警隊會出警到現場,但是我們出警的主要目的是保持和平。
通過委員會解決糾紛的一般程序是:向委員會提出申請,委員會聆訊,頒發終止租約令和執行委員會的命令。具體的程序請參考委員會的網址:www.ltb.gov.on.ca 或致電:416-645-8080, 1-888-332-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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