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北灣男子凱文在2019年5月歡天喜地入住新購房屋,卻遭遇了影視劇般的驚悚場景:當搬家公司將鋼琴放入地下室娛樂室時,水竟從地板縫隙中直接噴湧而出!鋼琴移到哪,水就從哪滲出,整個地下室瞬間變成“水庫”。凱文這才意識到,自己花巨款買下的竟是一個需要徹底大修的“水屋”。

維修浩大近$12萬 房子被頂起、黴菌滋生
為修複嚴重漏水的地基,凱文被迫進行了長達半年的“拆遷式”維修。施工隊拆除了外部露台,挖掘房屋北側土地,甚至將整座房屋頂起,以更換西北及東北側受損的水泥地基。地下室娛樂室與洗衣房被完全拆至僅剩木架,期間還發現大片黴菌,需安裝臨時排氣管處理“毒氣”。維修總花費高達119,595.75加元,保險公司僅報銷部分,餘款均由凱文承擔。
前屋主法庭“裝傻” 稱對滲水一無所知
面對如此明顯的房屋缺陷,前女性屋主卻在法庭上堅稱,居住期間從未發現地下室滲水或地基裂縫,也未曾進行過大修。其父亦作證自稱手藝嫻熟,卻未見過漏水問題。然而,凱文出示證據顯示,該地下室在2015至2017年間曾經曆大規模翻修,工程量遠超賣方所述。法官在裁決中指出,賣方在售房廣告中將房屋描述為“維護極好、拎包入住”,已構成虛假且誤導性陳述。
法官明察:要麼知情不報,要麼故意視而不見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裁定,凱文已成功舉證賣方“知道或應當知道”滲水問題。法官明確指出,漏水問題嚴重且存在已久,賣方不可能未察覺娛樂室與洗衣房角落的水漬損害。法官認定賣方若非“知情不報”,便是“故意視而不見”,其行為至少構成“疏忽”,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終獲賠償近$14萬 含$1萬精神損失費
法院最終判決前屋主賠償凱文全部維修費用119,595.75加元,並額外支付10,000加元作為精神損失補償。此外,凱文此前已從未能檢出房屋問題的驗房師處獲得10,000加元庭外和解。曆經漫長訴訟,凱文總計獲賠約14萬加元,但其中耗費的時間、精力與精神壓力難以估量。
此案為所有購房者敲響警鍾:房產交易中,賣方有義務披露已知的房屋重大缺陷。買家在看房、驗房環節亦需保持警惕,尤其對於地下室、地基等易出問題的區域應細致查驗。當權益受損時,法律雖可提供救濟,但過程可能漫長艱辛。買房前多做功課、選擇專業驗房師,並在發現問題時果斷留存證據,才是避免陷入類似“住房噩夢”的關鍵。
來源:
ctvnews.ca/northern-ontario/article/man-who-bought-a-money-pit-home-in-northern-ont-awarded-12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