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項關於安省電費支付的重大規則變更引發廣泛關注。自去年起,福特政府修改了《53/05號條例》,允許電力公司在新建發電項目尚未完工、甚至未開始發電前,即可通過電費回收部分成本。這一變化打破了安省實行數十年的“用電後才付費”的消費者保護原則,將項目建設的融資風險從開發商部分轉移至所有電費用戶。

“開空白支票” 居民承擔未知風險
新民主黨省議員彼得·塔本斯對此提出嚴厲批評,他指出,過去的規則是由開發商承擔前期融資風險,待項目實際發電後才通過電費收回成本。“但現在,我們等於是在開一張空白支票,”塔本斯說,“錢先付了,卻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拿到電,也不知道最後會花多少錢。”他將此比作購買樓花,消費者在未知最終價格且無法保證項目完工的情況下預付費用。
變更迅速被應用 OPG申請核電價格近乎翻倍
規則變更生效後僅數周,安省電力公司(OPG)便迅速利用新規,於今年1月向安省能源委員會提交申請,要求將核電價格幾乎翻倍,以開始回收建設期間的利息成本。這些利息源於未來六年內,OPG為達靈頓小型模塊化反應堆(SMR)建設及皮克靈核電站翻修工程所投入的超過270億加元資金。然而,這兩個項目最早也要到2030年才可能向電網供電,整個施工期預計超過十年。
環保與法律專家拉響警報 指公眾承擔全部風險
加拿大環境法律協會執行主任特蕾莎·麥克萊納漢早在2025年3月便致信能源廳,警告此項修改將導致“OPG在公司層面上完全不承擔任何風險”。環保組織“環境保衛”項目主任基思·布魯克斯進一步指出:“現在,公眾承擔了100%的風險。錢我們先付,後面要是再有額外成本,我敢肯定,還是我們來付。”他擔心這隻是核電擴建計劃成本轉嫁的“第一步”,後續可能涉及更龐大的建設項目。
能源廳辯解:長遠可為用戶省錢
面對質疑,能源廳長史蒂芬·萊切的發言人諾亞·莫吉辯護稱,更新成本回收機製旨在“為電費用戶省錢”。政府認為,新規可通過降低融資風險和建設期利息成本,在項目全生命周期內降低總成本,避免項目上線時電費突然大幅上漲。根據OPG的預測,普通家庭電費將在2027年上漲5.6%,隨後漲幅有所波動。
曆史教訓猶在 “核電門”醜聞警示風險
批評者援引美國南卡羅來納州的“核電門”醜聞作為警示。該州兩座核電站於建設中途被廢棄,但用戶已為這些從未發電的項目支付了多年費用,相關法律在項目失敗後被廢除。塔本斯警告:“這項新規定意味著,不管核電站最後建不建得成,安省居民都得買單。”
此次電費支付規則的重大變更,在公眾關注度較低的情況下實施,卻可能對全省居民的未來電費負擔產生深遠影響。在安省電力需求預計大幅增長的背景下,如何在保障能源供應、控製長期成本與保護消費者免受項目延期、超支乃至失敗風險之間取得平衡,已成為一項嚴峻的政策挑戰。居民需密切關注相關進展,並思考風險轉移式融資對自身權益的長期影響。
來源:
https://www.thestar.com/politics/provincial/this-quiet-rule-change-means-ontarians-now-have-to-pay-for-nuclear-plants-before-they/article_b66d728f-93c1-4669-9b07-9265b3f5a9a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