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稅務機關的決定往往是白紙黑字、流程嚴密的,但這起發生在加拿大的案件卻說明,有時候一個看似“例行”的電話,也可能引發不小的法律後果。近日,聯邦法院裁定,加拿大稅務局(CRA)在處理一筆高達87.9萬加元的GST退稅申請時,程序上存在明顯不公,必須重新審理。

一句話拒絕退稅,問題出在程序上
事情的起點並不複雜。2023年,Hillcore Financial Corporation通過律師與CRA一名催收官員通電話,討論一筆GST退稅申請。通話中,這名官員直接表示退稅不能批,但既沒有出具書面決定,也沒有說明法律依據,更沒有指出具體是哪一條法律不支持退稅。在法官看來,這樣的處理方式遠遠達不到基本的行政透明度要求。
不是“隨口一說”,而是一個正式決定
審理該案的法官指出,CRA方面試圖把這通電話描述成非正式溝通,但從實際效果看,它已經構成了一個實質性的拒絕決定。問題在於,作出決定的人既沒有給出理由,也沒有把事項轉交給真正有權限的人處理。法官直言,這種“電話裏就把案子關掉”的做法,既缺乏正當性,也讓當事人無從理解和申訴。
當事公司並不知情,法院認定存在誤導
Hillcore是一家位於多倫多的稅務谘詢公司。它在法庭上強調,CRA官員從未說明自己是否具備審批或否決退稅的權限。法院認可了這一說法,並指出,該官員不僅沒有披露權限問題,也沒有引用任何具體法律條款,更沒有在拒絕前進行必要的調查或研究,這已經超出了合理行政行為的邊界。
程序不公的結果:必須重來,還要付錢
最終,法官裁定CRA的處理過程違反了程序公平原則,要求該機構重新審查Hillcore的退稅申請。同時,CRA還需要向該公司支付9,500加元,用於補償其法律費用。這一結果也提醒稅務部門,即便是內部溝通,也不能繞開應有的程序和責任。
老問題再次被點名:執法標準不統一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判決也讓人想起多年前的一份審計報告。早在2018年,加拿大審計部門就曾指出,CRA在不同地區適用稅務規則的方式並不一致,企業稅務審核周期差異明顯,相似情況的納稅人可能因為地區或收入結構不同而受到不同對待。這次的案件,某種程度上再次暴露了行政透明度和一致性方面的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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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westernstandard.news/news/cra-phone-call-ruling-forces-agency-to-revisit-879092-tax-dispute/7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