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租赁规则迎来重大调整。自 2026年9月21日 起,租客收到 N4 欠租通知后,补缴期限将从 14天缩短到7天。如果在驱逐听证会上想以维修、维护或骚扰等问题提出抗辩,原则上还需要先支付 50%的欠租金额。
与此同时,房东如果提前至少120天发出 N12 自住收房通知,可以免付原本的一月租金补偿;LTB 裁决复查期限也已从30天缩短至15天。
欠租7天后,房东可更快启动程序
新规生效后,租客收到 N4 通知,必须在7天内补齐欠租,否则房东可向房东与租客委员会(LTB)提交 L1 申请,要求驱逐并追讨欠款。
不过,房东团体提醒,7天只是让程序更早开始,并不代表真正驱逐会明显加快。LTB 的听证排期仍然可能需要数月,实际案件中,部分 L1 申请从提交到裁决甚至可能拖到半年以上。
另外,从7月1日起,迟交租金的还款协议如果想让 LTB 正式执行,必须使用官方批准的书面表格。口头、短信或电邮约定虽然仍可能有效,但如果没有正式备案,一旦租客违约,房东维权会更困难。
房东提前120天收房,可免一月补偿
从9月21日起,如果房东因自己或合格亲属入住而发出 N12 通知,可以选择两种方式。
如果提前至少 120天 通知租客,可以免付一个月租金补偿;如果仍使用原来的 60天通知期,则继续需要支付一月租金补偿。
不过,N12 本身并不是驱逐令。只要租客提出异议,房东仍需通过 LTB 听证程序。
与此同时,针对恶意使用 N12、N13 的处罚也明显提高。自7月1日起,违反《住宅租赁法》的最高罚款提高到个人10万加元、公司50万加元。
租客申辩前可能要先付50%欠租
新规争议最大的部分之一,是租客在 L1 听证会上提出房屋维修、维护或骚扰等问题时,原则上要在听证前7天内支付 50%的欠租金额。
省府希望借此减少利用程序拖延驱逐的情况,但租客组织担心,这会让低收入租客更难维护自身权益。
与此同时,自7月1日起,申请复查 LTB 裁决的期限已经从 30天缩短到15天。这意味着无论房东还是租客,都必须更快查看裁决并决定是否提出复查。
整体来看,这轮改革明显提高了欠租案件的处理速度和程序要求,但它能否真正解决 LTB 长期积压问题,仍取决于听证排期和执行效率是否同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