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女留學生身份被取消、遭驅逐僅因為隱瞞同居關係?


Fri Feb 15 2019房大師


女留學生靠自己移民,同居不同居關移民局啥事,真的是搞不懂。


移民5年,因隱瞞同居關係被驅逐出境?


據加拿大聯邦法院公布的消息,M女士現年37歲,持中國國籍,曾於2002年7月以學生簽證進入加拿大。完成學業後,她成功找到工作,並於2008年10月申請移民,一年後獲批。


然而,馬女士並沒有向移民部如實披露自己的婚姻狀況:她從2007年開始與英語班同學Q同居,在2008年申請移民時已滿一年,算是同居伴侶關係(common-law partnership),但是她在申請表婚姻狀況欄填的是“單身”。



2013年,M女士的女兒出生了。同一年,移民部認為馬小姐幾年前申請移民時,謊報自己的婚姻狀況,旋即展開調查。


調查結果令M女士的同居關係曝光,於是移民部在2013年取消了其移民身份,不久後又發出驅逐令(removal order)。


不服上訴,M女士申請人道移民


M女士向移民上訴處(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IAD)提出上訴,表示按照中國的文化,沒有正式領證就不算結婚,可是這個理由並不被法官認同,於是被拒;又申請司法覆核,再度被拒。


2017年6月,已是兩個孩子的母親的M女士在走投無路之下,申請人道移民,並希望獲得移民官的同情。


M女士在申請中寫到,她從21歲時來加拿大留學,至今已16年,早就適應了這裏。現在,她已是一對兒女的母親,他們都是加拿大公民。她的丈夫已經和她離婚了,長期住在中國。如果被遣返,就沒有人來照顧孩子。


如果她將孩子帶回中國,前夫不會向他們提供生活費。兩個孩子沒有中國戶口,無法獲得9年義務教育等社會福利,畢業後很難找到工作。要想獲得戶口,孩子就必須放棄加拿大國籍,因為中國不允許雙重國籍。




2019年1月,事情總算出現轉機


2018年5月,M女士的申請被拒。法官認為,M女士與中國有千絲萬縷的聯係。她父親、前夫及其他家人都住在中國,而這些家人可以幫她開始新的生活。


M女士隻好再度提出司法覆核。在今年1月,M女士終於獲得好消息:法官認為移民官之前做出的分析不合理,所以擱置移民官的決定,批準另一名移民官重審M女士的移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