凍結你的錢,沒收你的房!CRA宣布嚴打偷稅漏稅


Mon Dec 10 2018房大師小編

偷稅漏稅,加拿大稅務局(CRA)要嚴打了!

 

CRA宣布將首次利用刑法中的“犯罪收益條款”(proceeds-of-crime provisions,以凍結偷稅者資產的方法來打擊稅務欺詐的行為。之前,這樣的手法僅用於涉嫌資助恐怖主義或洗錢的案件。專家認為這將從根本上改變目前偷稅漏稅案頻發的現狀。



 

渥太華大學Telfer管理學院的教授Marc Tassé表示,CRA這一做法是想對曾經有過偷稅漏稅行為的人敲響警鍾。

 

Marc Tassé說, “犯罪收益條款”也可用於扣押加拿大境外的財產。比如,如果CRA懷疑某人使用海外偷稅的錢在加拿大境內購買度假屋,遊艇等, CRA有權凍結或扣押這些資產。

 

“犯罪收益條款”還可以阻止逃稅者用宣布公司破產的方法來避免繳納稅款。

 

Marc Tassé認為此舉可能會使一些有逃稅漏稅行為的人主動向政府承認逃稅行為,補交稅金以避免被處罰。

 

渥太華的一對夫婦,Chi Van Ho和妻子Thanh Ha Thi Nguyen擁有多套用於出租的房產,他們被指控於2008-2013年間沒有如數上報自己的收入,逃稅共$523,532加元。

 

這對夫婦於10月底被起訴。目前, CRA已凍結了他們名下的六個出租物業和一輛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