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述:來多倫多留學的第一周,我因為一坨屎“榮登”加拿大國家電視台頭條.....


Tue Aug 20 2019轉自:知乎日報

知乎問題:你有哪些力挽狂瀾的神操作?

  

知友:武子奇(71,000+ 讚同,多倫多大學會計碩士在讀)


剛來加拿大一星期,就被訛詐了。


我一通操作猛如虎,結果上了加拿大國家電視台 CBC 頭條……還有 CBC 的 App 頭條……還有早間廣播……


先上圖



多倫多大學密西沙加校區讀研。


剛來加拿大一星期,去多倫多 Premium Outlets,和室友 John一起打了個 Uber (優步出租車)。用了新客 10 刀優惠券,預計隻花 25 刀。


車是用我室友 John 的賬號叫的。


Uber 司機很友好,一路上我們都在聊天,他說他在管理谘詢公司工作,開 Uber 隻是副業。


這個司機穿著很邋遢,不像谘詢行業的。不過很多國外有錢人都穿著樸素,我也就沒多想。


一路友好,沒有繞路,準時下車,購物愉快。


回家睡了一覺。突然我室友大喊一聲。


「完了!我們被訛了!」


「啊?咋了???」我一下驚坐起。


他衝過來給我 Uber bill,我一看:



150 刀!!!!!


我們立刻聯係 Uber 客服,發現 Uber 沒有客服電話……隻能 App 聯係。


幾小時後收到回複:



如圖所示,「謝謝您聯係我們,John,您的司機上報了需要清潔的車內汙損,(150 刀) 清潔費基於汙損情況核實並收取的。司機彙報車的墊子發現了狗屎,並上傳了圖片。」


清潔費???狗屎???



這不科學!


首先我們家不養狗。


其次房子在比較高檔的街區,道路十分幹淨,家裏的鞋都有清潔,不會帶有大塊的髒東西。我們是從家門口直接上的 Uber。


如圖:



這司機是栽贓誣陷啊!


於是反饋給 Uber 客服,說這事跟我們沒關係,我們是被訛詐了。


我們的第一次反駁


這封是我室友寫的,複旦英文係的。官派氣息十足。


幾小時後,Uber 回複:



「對於您的問題我很遺憾。但是,我們在批準清潔費之前已做了詳盡的調查,我們確認這次事故發生在搭載您的旅程中,並且您也已經收到了相關的汙損情況的照片。這次收費將 100% 進入司機賬戶,收費標準是基於全國行業標準收取的。您有任何其他問題,請與我們聯係,我們將樂於幫助您。」



啥???


你還做了調查?你是咋調查的?


錢進入誰的賬戶我根本不關心啊。都是從我賬戶裏扣的。不就因為錢 100% 進了司機腰包,他才有動力訛詐乘客。


還有你確定 150 刀是一個腳墊的清潔費標準?不是買 5 個腳墊的標準?


我理了理思路,向 Uber 發出幾個澄清,我寫了第二封反駁:


車是用我室友 John 的賬號叫的。所以落款仍寫的 John。


我們第二次反駁


1. 我們沒有帶任何寵物上車,家裏也不養狗,我們的鞋上沒有過分的汙漬


2. 司機偽造了這張照片,在我們下車之後或上車之前


3. 司機如何證明,狗屎是我們,而不是他自己弄到車上的?基於司機偽造了這張照片,我們如何證明,我們自己是清白的?


4. 我們將堅持到底,直到受到公正待遇。我們將向安大略省政府和消費者服務廳投訴。


Uber 的回應就很讓人爆炸了……



「很不幸,當時我們 Uber 工作人員也不在車上,沒人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但是我們已經向司機要了照片,我們也有相關措施來判斷不真實的司機投訴。」


我的心情是:



都沒人知道發生了什麼,一張照就能說明是我們,把狗屎弄車上了?


他上傳個照片你就信啊……


你們 Uber 至少可以查一下,照片拍攝時間,是不是在我們在車上的時間。手機照片都是自帶時間屬性的。你把這個時間告訴我,我就認栽。


Uber 這都說不通道理了。



一陣思考,我室友主張去找律師。我主張找媒體。


我本科學過一些 media & society 的課,但我沒有實踐過。


於是,我一通操作猛如虎。



這封投訴信,說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也附上了所有和 Uber 溝通的截屏。


文末我也提出了新的問題:「如果 Uber 對我的遭遇,沒有有效幹預,那麼以後任何一個有道德缺陷的司機,都可能用一張偽造的照片來陷害任何一個無辜的消費者。」


這封郵件,我發給了各大加拿大媒體的新聞采編部,包括加拿大國家媒體 CBC (加拿大廣播公司),Global News (加拿大環球新聞), 多倫多媒體 Toronto Stars (星報),和多倫多太陽報。


第三天,我接到了環球新聞 Global News 的電話。他們要來學校采訪我……


幾天之後……



新聞出來以後,我才發現報道的題目是「Uber 用戶抱怨 Uber 沒有投訴電話可打」……


又過了一天。


收到加拿大國家電視台采訪申請。


當天下午衛星車就開到教室門口了。


采訪時,我向記者強調,我們先不把這個定性成詐騙案,但我需要 Uber 披露它的調查過程,即 Uber 如何通過一張照片 ,認定是我的責任?(It may be too early to say it's a fraud, but I need Uber to publicize its review process. What makes Uber believe its my responsibility, by only a photo the driver uploaded?)


采訪完第二天,晚間七點檔,打開電視……



CBC 用了 3 分鍾特別新聞調查播的這個事……


打開手機 App,頭條是:



這下事情徹底搞大了。


我們幾天裏又陸續接受了多倫多交通廣播的采訪,估計不少司機聽到。


更沒想到的是,多倫多,溫哥華,蒙特利爾,渥太華,埃德蒙頓,卡爾加裏的華人媒體迅速跟進,把 CBC 的新聞翻譯成了中文。發在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上。


消息返回國內,國內也炸了。我國內的朋友都開始問我這個事。


又過了一個星期,Uber 被炸出來了!Uber 北美發言人出來回應 CBC。


「我們經過調查,無法證明車內汙漬和兩位乘客有關。」


CBC 把這則回應,附在了最初的新聞下。


我們這邊,App 客服終於有了回複。



兩天後,我們收到了 150 刀的退款。


我立刻給各家媒體發了感謝信。


CBC 把 Uber 承認錯誤並退款的後續情況,也附在了最初的報道下。



這個事,感覺可以吹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