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的華人都知道,從中國出境,攜帶超過5000美金就需要申報。

但是現在根據搜狐新聞公布的新聞顯示:從2019年8月1日開始,中國海關總署將攜帶外幣的最低額度調高至2萬美元(或等值),出境攜帶2萬美元以下,或者入境攜帶5萬美元以下,隻是警告或者不予行政處罰

一、對於攜帶超量外幣現鈔進出境未依法向海關申報的行為,在固定證據派出走私嫌疑後,各海關應當按照行政強製適當性的原則,扣除最高可能科處的罰款額度後,及時將其餘的外幣現鈔解除扣留,返還當事人。

二、對於攜帶超量外幣現鈔出境折合2萬美元以下或者進境折合5萬美金以下的,各海關可以區分情形作出單獨予以警告或者不予行政處罰的處理決定。

根據中國《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攜帶超過1萬美元以上,應當向國家外彙管理局申領《攜帶證》。

正常情況下每人攜帶超過5000美金就需要辦理外幣攜帶證,原則上最多不能超過10000美金;如有超出,按目前的政策,建議大家先開好攜帶外幣出境許可證。

申請辦理:
1. 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內(含)的,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2. 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的,應當持我行存款憑證、本人護照或有效簽證向我行申領《攜帶證》。出境時,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3. 攜出金額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應當向存款或購彙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彙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彙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彙局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4. 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若加蓋銀行印章的《外幣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等值10000美元,海關不予放行。


5. 《攜帶證》自簽發之日起30天之內一次使用有效。

對於最近一直低迷的溫哥華房地產業來講,不得不說這是一個絕對的好消息

假設一家四口暑假從國內回溫哥華,按照之前的規定,一人隻可以合法攜帶5000美金(或等值),但是現在就可以每人合法攜帶19999美金進入加拿大,一家四口就可以攜帶近8萬美金(約10.5萬加幣)進入加拿大

如果再通過銀聯在本地ATM機提現,隻要不超過15萬美金的境外提現額度,在溫哥華諸如基隆拿等地支付一套20~30萬的公寓首付是非常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