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孩子拿綠卡,父親不要命寧願重病停藥!這樣做到底對嗎?


Thu Jun 20 2019轉自:發現澳洲

所謂父愛如山 ——

父愛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愛,人的一生,父愛無處不在,如江水滔滔不絕,如群山連綿不斷,亦猶如空氣無處不在。

父親節剛過沒幾天,這個父親為了孩子能夠安逸的生活,寧願重症停藥!為了孩子的綠卡,寧願停藥不要命,這真的值得嗎?

01 因為乙肝,中國家庭申請綠卡被拒


Paul (不願意公布姓氏)自2012年起就一直住在悉尼,當年他和他的妻子通過留學來到澳大利亞。

後來他們的孩子在澳大利亞長大,在澳洲接受教育,英語是孩子們的第一語言。

Paul 後來當了老師,滿足了所有的移民條件,準備申請雇主擔保移民(186簽證)。這樣全家就能放心的在澳洲生活工作,讓孩子們好好的安頓下來。

然而所有移民條件都滿足了,他的綠卡申請卻被拒了!

原因則是他沒有通過政府的移民健康要求,因為他患有一種可能從母體就遺傳過來的乙型肝炎,澳洲政府認為他會花過多納稅人的錢



政府的移民健康標準要求

綠卡申請人必須不能患有“可能需要花費納稅人大量金錢來照顧或者服務就治的疾病。”

目前,這個“高額支出門檻”設定在4萬澳元。如果你的生病支出可能帶來超過這個設定額度的,那麼綠卡申請就可能被拒!

Paul在接受媒體時表示:

我對這種結果感到非常沮喪,其實我的藥物每天花費不到1澳幣。”

“我最關心的是我的孩子,因為我已經在這裏待了7年,他們在這裏接受了教育,現在把他們帶回去他們會不適應的。”

每一個父母最關心的都是自己的孩子!所有的努力其實都是為了孩子有更好的生活條件和環境。

Paul覺得自己無所謂,但孩子從小就在澳洲長大,連中文都不會寫,這種情況下孩子回國的話,可能生活都有很大的困難!學習進度也可能跟不上,也不一定能適應那裏的環境。

澳洲政府的一個決定,可能毀掉他的家庭。


02 質疑澳洲政府治療成本計算過高

墨爾本大學醫療博士、乙型肝炎專家 Benjamin Cowie 教授表示,抗病毒藥物成本近年來急速下降

Paul此前從中國購買了該藥物的成本,和在澳大利亞的費用差不多。

Benjamin Cowie教授


如果你自費去買藥,在沒有政府補貼的情況下,一個月最低也就是30澳元。而政府在PBS下為同樣的藥物所支付的價格則是其5倍。”

PSB指的是政府補貼所選藥物的係統,以便公眾用最便宜的價格獲得藥品。

Benjamin Cowie教授所說,如果說抗病毒藥物每月花費大概30澳幣,即使Paul再活50年,藥物的總費用也僅為1.8萬澳元。

Cowie 教授質疑政府的在拒絕發綠卡的時候,是否考慮了藥價的差別。

“這個成本需要重新計算,我建議重新計算PBS是怎麼為這些藥付錢的,本來自費隻要花五分之一。” 

而內務部說,他們用的是政府付款的藥價來計算。


03 不要命的選擇 : 為了孩子,拒絕服藥


在被告知因為他乙肝的原因,綠卡申請被拒之後Paul在二月份告訴他的主治醫生,他要停止自2006年以來就一直服用的抗病毒藥物,這樣才有希望通過健康標準。隻有證實他在沒有藥物的情況下正常生活,才能推翻醫務人員對他病情的最初認定。

隻剩這一條路了,如果我可以向他們證明,停藥之後肝功能依然很好,病毒量低,這樣他們才有可能再重新考慮我的申請。”

Paul做了一個不要命的選擇,為了孩子,拒絕服藥!寧願冒著病症惡化的風險,也要通過PR申請。

這一切對孩子們來說太不公平了!Paul覺得這都是自己的錯,隻有自己去承擔這樣一個後果!

根據 Cowie 教授的說法,抗毒性要求可以在短短幾年內將乙型肝炎患者患癌的風險降低50%至70%。

但是為了孩子,Paul隻能作出這個無奈的選擇!這幾個月來,他一直覺得自己很累!

Cowie 教授說:為了綠卡而拒絕治療是一個真正的悲劇。

這很明顯是政府政策的問題!現在澳洲移民難,很多人花了無數的時間和精力,但在滿足了移民要求的情況下卻要面臨這樣一個晴天霹靂。

我們都知道,乙型肝炎是全球最常見的肝病,是由於乙肝病毒感染肝部引起的。某些情況下,如果不監測,很有可能會讓肝髒產生疤痕、肝癌或者肝功能衰竭等。

在澳大利亞,約有23萬人患有這種疾病,超過了丙型肝炎和艾滋病的總和乙型肝炎可以通過血液和性接觸傳播,但不會通過受汙染的食物、水、偶然接觸、打噴嚏和咳嗽傳播。

04 並非個例,多人被拒

據Cowie 教授所說,在此之前,人們也會接受感染檢測或報告病情,但不會影響他們的居住權。


“但是最近幾年,尤其是近兩三年裏,越來多的人因為乙肝問題而被拒絕了綠卡申請。”

澳洲內政部發言人卻反駁道:“健康要求一直沒有改變!”

上個月,殘疾倡導團體表示,每年有超過15個家庭因為一名家庭成員的殘疾或疾病不符合移民健康要求,而面臨被澳大利亞驅逐出境的威脅

05 雙標和歧視



慢性病毒感染,如乙型肝炎,在澳大利亞法律中和國際公約中都被認為是一種殘疾。但在澳大利亞,有些移民法規卻不受“禁止歧視殘疾法“的約束。

Cowie 教授說:“我們的法律禁止歧視殘疾人士,但是如果這些人恰好希望移居澳大利亞——在這種情況下,歧視卻是被允許的。”這是徹底的雙標!

患有肝炎或其他慢性病毒感染的人往往在生活的許多領域受到羞辱和歧視,可悲的是,在移民過程中也被歧視了!”

對於Paul這個中國家庭,隻有他的測試結果顯示他能夠在沒有抗病毒藥物的情況下工作,而且他的醫療費用可能會低於4萬澳幣,拒絕他簽證的決定才可能推翻。

很多在澳洲生活了多年的人,因為身體疾病而被“趕出澳洲”!隻要你生了病,等於沒有了人權,連移民都被歧視!

為了孩子,為了綠卡而做出了不要命的選擇,父愛的偉大也難敵政策的冷血。這樣的決定,大家覺得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