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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留房子?死亡税单你听过吗?

黄福祥2020-5-12

我是Wendy,我跟大家分享的是我身边的故事。在故事里,大家可以慢慢感悟自己的生活并好好规划。

分享故事

David夫妻,移民了加拿大30年,有一个女儿。20年前以各50万左右的价钱买了2套house。今年贷款刚好还清。他们是一套自住,一套做投资。随着房子价钱增长,他们家的house今年的市值大约200万左右。两套大约400万。对未来,他们是憧憬的,他们可以以租金来生活,还可以偶尔去一下度假。最主要,他们将来,还可以把这个房子直接留给他们唯一的女儿。这一切看起来,很完美。

直到有一天,David夫妻的好朋友Patrick突然离世,也留下了约共500万的2套房子给他的独子。让David伤心难过的同时,也知道了如果突然离世,要“接手”父母的房子,并不是这么的简单。

繁重的费用

大家一直都认为,加拿大没有遗产税的,孩子继承遗产只需要杂费。所谓杂费,只是"遗产认证费" (Probate fee) 、"律师费" (Legal fee) 、"会计师费"(Accounting fee)等等,根据不同的case的不同复杂情况有所不同,大概是遗产总额的3%-6%,高的会达到15%。这能有多少?大概算了一下,增值到500万的房子,加上一些资产,Patrick儿子要接手Patrick的遗产,大约需要25万左右的杂费。25万,其实还好,Patrick家儿子有份稳定的工作,有点存款,还是可以凑凑的。


但是,实际上需要付出的,远远不止这部分。因为,大家别忽略了,在加拿大,有一张“死亡税单”。死亡税单,是人生的最后一张税单,也是最贵的一张税单。就如Patrick的儿子,他最终要付的税单是大约65万左右,包括了出租房的增值部分加上费用。也就是说说,他需要为此准备25万+65万=90万,才可以顺利接手房子。而且,这是现金!现金!

说回David,当他看到Patrick家儿子,差点因为手上现金不够,差点接手不了父母留下的高额房产,David开始紧张了,担心同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

死亡税单

那么,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死亡税单”。

加拿大税法有一条规定,死亡时资产等同出售(Deemed Dispositions upon Death)。意思就是人去世后,名下的所有资产,包括房子、金融资产、RRSP都需要清算,增值部分需要申报交税。

一个人去世时,除了联名账户和某些特定账户(如RRSP退休储蓄)允许转移给伴侣,其他的大部分资产、投资都要按市场价计算“资产增值”(Capital Gain)。

资产增值中的一半都算这个人当年的收入,所以当年收入会非常高,税务账单的数额往往很惊人。而必须要完成遗产清税,继承人才能够合法的继承死者财产。

完美结局

当然,对于Patrick的故事,有了最新的结果。在他儿子周围凑不到90万现金的时候,居然在抽屉了找到了一份十多年前Patrick买的保额200万的寿险,定寿而已,每个月交费也就200多元。申请理赔,顺利拿到200万现金。其中90万用来处理税费,把房子顺利接手。另外,还有110万,作为Patrick留给自己儿子的一笔现金。这,也完成了资产传承。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人寿保险,写清楚了受益人,就没有缴税的问题。


这是一个虽然兜兜转转,还是完美的结果。


我的感悟

看了别人经历的事情,David夫妻就开始研究怎样可以做好自己的资产传承,如何可以既考虑自己的养老,也可以将来顺利把手上的资产给到唯一的女儿。


①继续以房子的租金作为养老金,但是补充了150万的人寿保险。

万一有什么情况,这150万,既可以用作继承房子前的杂费+税费,来付“死亡税单”。还可以剩下部分钱,来留给孩子。


②立遗嘱。

做完这些准备,David夫妻觉得心里舒服了,做好了资产规划,也可以好好享受人生了。故事到这里已经讲完。

注意事项

下面,Wendy想再跟大家啰嗦几句。

关于遗嘱两三事

如果过世者没有遗嘱,继承人需就资产的分配内容向省政府申请遗嘱认证,并缴交遗嘱认证税。有遗嘱认证以后,过世者的资产才能合法地过户移转至继承人名下。


如果过世者立有遗嘱,虽然遗嘱执行人法律上有权根据遗嘱处理遗产,但当转移资产如投资、房产时,通常需要由法庭这一权威机构对遗嘱进行验证。而当遗产在2.5万元以上,是要收费的。

遗嘱,体现孩子监护权

而除了财产之外,遗嘱的另一个重要作用还体现在孩子的监护权问题上。如果父母同时因为意外去世,而没有遗嘱的话,孩子的监护权,将有可能被政府指定不相干的人来监护。而不是孩子的爷爷奶奶等亲戚。如果立下遗嘱就可以指定监护权。

配偶终身权益

如果没有立遗嘱,配偶有权终身使用不动产,这称为“终生权益(life interest)”。同时,配偶还可以首先获得遗产里的65,000元。然后配偶和子女便会接着分配余下的遗产如果只有一名子女即平分;如果子女超过一名,则配偶得三分之一,余下的由子女分。非婚生子女的待遇和家中其他子女一样。但通常继子女不算在内。

如何避免遗嘱认证税

避免缴纳遗嘱认证税有两种方法:设立信托和共同拥有业权。


设立信托:这是最有效的方法,不仅政府不会抽税,过世者生前欠债也不会被追。但设立信托需要费用,之后还需缴付管理费,较为昂贵。



信托除了可以规划税务和避债,还可以指定受益人,有效地将资产指定给自己所想给的人,这与其他的资产分配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比如,就遗嘱来说,是必须要在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公平分配,如果不进行公平分配,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遗嘱如果不建立在公平性的基础上,是无效的。信托正好避开了这一点,信托可以指定专门的受益人,保证了资产的转移和传承可以按照资产所有人的意愿来进行调配。

共同拥有业权

另外就是“共同拥有业权(Joint Tenancy)”。夫妻共有财产,其中一方过世,另一方直接持有。而且,因为用联名的资产在一方先过世后是不进入这个人的遗产的,所以还节省了遗产认证费。

而“共同拥有业权”不局限于配偶之间,孩子也可以加入“共同拥有业权”。但前提是孩子必须也要住在这个房子里,才能免税。而且,如果让孩子共同拥有房屋,代表孩子已拥有物业,孩子便不能享有“首次购屋优惠”。



而且,当突然决定与子女联名时,你可能会需要向税务局缴纳资本增值税。如果目前房子是你一个人的,但想加上孩子名字。税务局会觉得,你是将你的房子50%以市场价值处理了,所以这部分的增值部分的一半,需要计入你过户那年的收入上税。当然,如果这个物业是你的主要住宅,就不会存在这个问题。

无需遗嘱验证的部分

包括物业、银行户口、投资、商业利益、汽车等资产,简单来说,所有列在遗嘱中的全部财产,都要缴付验证费用。像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注册退休收入基金(RRIF)、免税储蓄户口(TFSA)和人寿保险,如果有指定受益人,便可扣除在外。另外继承人继承的是现金或保险金理赔,就没有缴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