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走两个月后被索赔$1.2万加元?安省租客发帖求助

近日,一则安省租客在社交平台Reddit上的求助帖引发广泛关注。他表示,自己已于今年3月1日搬出出租房屋,房屋经彻底打扫并经房东兄弟现场验收确认无异议,交接过程一切顺利。然而,两个多月后,他却突然收到房东发来的电邮,要求赔偿高达$12,369.84加元的房屋修复费用,并附有第三方维修公司的详细发票,同时威胁如不付款将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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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质疑,这些费用并不合理,包括墙面、橱柜修复、房屋异味处理、“深度清洁”以及一笔高达$3,700的全屋粉刷费用。他表示,屋内的墙裂与漏水本就在入住时就已存在,入住期间也曾向房东反映但未获处理,现如今这些问题却被计入赔偿。此外,房东还指控其“存在未经授权的住客”以及“水电费超用”,租客则强调租约中已明确费用比例,实际支付金额反而高于协议标准。

更令他不解的是,搬出当日他们曾通知房东将于下午离开,对方表示同意,而清洁搬运持续至当晚才彻底完成,房东当时并未表示异议。事后,该房屋立即挂牌出租,但迄今尚未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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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文发出后,网友们一边倒地力挺租客,不少人直言应当“直接无视”这类未经法律程序的威胁,除非房东正式向房东与租客委员会(LTB)或小额索赔法庭提出诉讼。有网友对报价明细表示质疑,称“1300元修drywall、3700元刷漆、2000元清洁”均远高于正常市场价,认为房东有“夸大损坏”之嫌。

有法律背景的网友指出,房东若未在租客搬出后合理时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并缺乏充分证据,后续索赔成功的概率极低。正常的房屋老化、日常使用痕迹与翻新维护,本就属于房东的职责范畴,不能由租客承担。

根据安省《住宅租赁法》,房东在租客搬离后有义务尽快提出任何损坏赔偿要求,并提供充分证据。而在房客搬走超过60天之后才提出赔偿,尤其未曾及时留存搬出时的损坏证据或书面异议记录,维权成功率极低。

若房东坚持索赔,需通过小额索赔法庭(Small Claims Court)或房东与租客委员会(LTB)提出正式申请。租客在未收到正式法律通知前,无需对邮件或威胁作出回应。

目前该租客仍在等待是否接到正式法律通知,同时表示将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反制不合理索赔。事件也提醒更多租客,在搬出房屋时务必保留好交接过程的书面或影像记录,以防“事后算账”。

文章来源:https://www.reddit.com/r/OntarioLandlord/comments/1kr8omx/landlord_demanding_12k_in_damages_2_months_af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