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导致华人房东被告:法庭判决赔偿$6240

多伦多一位华人房东在疫情之前通知租客房子要收回自住,租客因此搬离。然而,租客搬走之后仍然密切关注房子动向,发现房东并没有将房子拿来自住,而是在一年时间内将房屋挂牌出售。因此,租客以房东恶意终止租赁合同为由把房东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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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文件显示,房东Shun Yu Wong出租了位于多伦多400 ADELAIDE STREET EAST的物业,租客是Jessica Magdy,每月租金为1630加元,一直到被迫搬出为止。据悉,Jessica之前已经在该物业居住了大约4年。

2020年1月9日,Shun Yu Wong以自主为由,打算收回物业。并向租客Jessica发出租赁终止通知,限租客在2020年3月31日前搬出。

据悉,在收到通知后,Jessica于2020年2月底就搬走了,并重新租了房子,月租由之前的每月1630加元上升为2150加元。每月租金开销多出了520加元,换算下来一年多支付6240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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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在起诉书中说,经她调查,在她搬走后发现房东并没有把房子收回自用,而是在2020年12月17日将房屋挂牌出售,并在12月31日以536,500加元的价格售出。

安省房东租客委员会(LTB)认为,Shun Yu Wong在租客搬走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挂牌出售物业,而且没有出庭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自己有正当理由,因此被法庭推定是恶意逼迁。

由于房东没有出庭,法庭接受了租客提交的所有证据,判决Shun Yu Wong在2022年4月15日之前必须补偿租客因租用新单位所导致的12个月租金差额,即6240加元。此外,如果逾期,将加罚每年2%的利息。

新闻来源:https://www.canlii.org/en/on/onltb/doc/2022/2022canlii137588/2022canlii137588.html?searchUrlHash=AAAAAQANU2h1biBZdSBXb25nIAAAAAAB&resultInde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