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豪宅报负收入?加拿大税务局介入调查

据GlobalNews报道,近日,加拿大税务局公布了一份秘密调查细节,曝光了20几年前在大温地区购置豪宅的大部分房主,在申报时却填写的是低收入、甚至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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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的调查显示,在1994年的两个月期间,本拿比地区有37位买家购置了价值超过80万加元的豪宅,其中33人是新移民,但这些豪宅买家的全球平均年收入仅为16,430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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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同一时间段,购置同类房产的本地居民平均年收入在26万加元以上。

其中数据差异最明显的是一位购置了288万豪宅的买家,他在1994年申报的全球收入仅为174加元。

甚至还有一名购置118万加元豪宅的买家,收入为负3997加元,出现了负收入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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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税务局的统计中,高贵林地区房主中,移民的平均收入仅为3万加元,但这些房主的房屋价格超过了60万加元。

在相同价格范围的豪宅中,本地买家申报的收入比移民买家要高出16倍。

而即使到了今天,加拿大依然存在着类似的情况,一些富有的新移民在购置房产时并未披露其真实的全球收入。

报道称,加拿大税务局很难查询或追踪买家在中国或海外拥有的财产和赚取的收入。

住房分析师史蒂夫认为,即使是在几十年之后,这种不公平的情况依然没有改变,大多数银行关注的是海外购房者的资产,并不关心他们的全球收入。

史蒂夫表示:“银行只看申请人的高净值,房屋首付为35%,如果他们认定你是资产丰厚的高净值人群,就很容易获得抵押贷款。”

“但如果是加拿大当地的高收入人群,收入都要支付50%以上的税款,才能够存够房屋的首付。”

分析师称,与那些申报低收入甚至负收入的移民买家相比,当地的加拿大人显然处于不利地位。

加拿大税务局不仅开始调查豪宅低收入买家,在最近几年也加大了对炒房逃税的打击力度。

最近一名温哥华地产经纪就被查出,在6年的时间里,陆续倒买倒卖3套房产,并利用自住房资本利得税豁免的这项政策,报税时将这3套房产均报为自住房,以此来避免因房价上涨而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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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地产经纪在6年的时间内,对3套房产均采取了买旧房、拆除重建、再次出售的流程,3套房产成交价与购入价相差总和达到300万加元。

然而在报税过程中,这名地产经纪的年收入不足2万。

税务局认为,这名房产经纪频繁转售房屋,因此不应纳入自住房,而是应当将转售房屋收益作为100%的应税收入纳税。

随后这名房产经纪不服上诉,强调自己在出售房屋之前都曾在里面住过一段时间,并解释说之所以短时间就出售,是因为背负了太多的债务。

但法官并未买账,法官认为如果是真的想减少债务,不会在还清债务之前就背负上了更多的债务,因此证词不可信。

房产经纪随后又再次上诉至联邦上诉法院,但依旧维持原判,三套住房均不能被视为自住,需要对房屋收益缴税。

新闻来源:https://globalnews.ca/news/8158351/canada-revenue-agency-bc-luxury-homes-foreign-buyers/ https://financialpost.com/personal-finance/taxes/flipping-houses-be-careful-if-youre-claiming-principal-residence-exemp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