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Province报道,一名华裔男子因为 被控曾与列治文的一个叫银通国际的地下钱庄交易,而导致自己在简答买的两栋豪宅被没收。
该名男子 陈海鹏(音译:Hai Peng Chen或Hoy Pang Chan) 曾与列治文的一个叫银通国际(Silver International)的地下钱庄交易,把国内数百万资产一次性转移至加拿大温哥华,用于购置房产和生活所需。 据悉 ,该钱庄有数百名华人客户,涉案金额高达2.2亿元加币!
皇家骑警联合BC省民事财产充公机构突击了陈海鹏在列治文市的两处房产,没收了6.7万加币的现金,同时将这两个总价近300万加币的房产充公。

根据皇家骑警的调查,陈海鹏曾经在2015年的10个月内,与银通国际地下钱庄有500多万加币交易往来。不光如此,警方还发现陈海鹏在2006至2015这近十年间的工资收入,与其名下的房产价值存在异常关系。
按照陈海鹏每年的缴税记录,其每年的收入不足以购买以及为这两处房产偿还贷款。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陈海鹏伪造工作证明,为贷款做伪证的证据也浮出了水面。
2015年没收陈海鹏的财产之后,陈海鹏以及其父母始终坚持自己无罪。他认为警方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为给自己出示足够的材料证明就擅自“抄家”。在陈海鹏眼中,自己只是找个了“担保人”,把国内不容易汇出来的钱款运到加拿大而已,怎么就成了和毒品有关的罪犯呢?
于是这5年间陈海鹏一直在向BC省法庭提出诉讼,想为自己“平冤昭雪”。但近日,BC省法庭再次驳回了陈海鹏的所有上诉请求,依旧维持原判。
为什么陈海鹏的行为被定义为参与“毒品洗钱交易”呢?那是因为大温地区的很多地下钱庄本就是走私毒品者和“无知”小伙伴间的“桥梁”。首先,这些走私者将违法得来的钱存进地下钱庄,然后地下钱庄又把这些钱贷款给在大温急需用钱的人。等这些急需用钱的人拿着自己的“干净钱”把贷款还上时,地下钱庄又把这笔钱交给前来取款的不法分子。
后者就能拿着这笔“干净”的钱去卖更多的毒品,做更多违法的事情!很多大温的华人小伙伴就是这些地下钱庄自己违法分子的“香饽饽”。由于国内严格的外汇管制,不少华人小伙伴想到了走地下钱庄转移国内财产的方式。殊不知这本来就是超高风险的途径,因为不光是国内禁止这种方式,加拿大政府也把它视为违法行为。
陈海鹏和他的父母否认了民事充公办公室在申请没收诉讼中的所有指控,包括该两间房屋和金钱是犯罪收益。
根据法院文件,在2015年,皇家骑警在E-Pirate调查中把陈海鹏列为列治文地下钱庄银通海外(Silver International)的众多客户之一,而该地下钱庄被指每年洗黑钱高达2.2亿元。
没收诉讼称,陈海鹏在2015年6月1日至10月1日之间向银通海外存入531万元,其后提取227万元。
陈海鹏在2015年E-Pirate调查中被捕,但没有被落案控告。
原文编译自The Province,原文链接: https://theprovince.com/business/accused-in-alleged-220-million-underground-bank-and-money-laundering-scheme-fighting-forfei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