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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也得立遗嘱?否则 法庭接管你的房子你的娃!

Lucyzheng2019-12-11

4月7至13日为卑诗省「设立遗嘱周」。根据卑诗法律公证人协会(BC Notaries)于2018年进行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育有18岁或以下子女的家庭中,超过六成(66%)没有订立遗嘱。同时,18至34岁的受访省民中,逾七成(77%)未有设立遗嘱。《加拿大都市报》专栏作者,阙建华 Robert Que  家庭财富管理专家撰写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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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走在前面

父母没权处理身后事,等法庭!


我以前写过遗嘱的系列文章。但是并没有强调年轻人也需要写遗嘱。大多数人认为写遗嘱是老年人的事情。年轻人还需要写遗嘱吗?或许你看了下面的故事,会有所改变。


我刚来加拿大的时候,在一个西人公司找了份工作。这个公司里有几个中国人,大家相互照应,关系都不错。里面有一位年轻的中国女士。非常勤奋,又乐于助人。在公司里做得非常好。虽然后来我们相继离开这家公司,但几个老同事还经常相聚。这位女士,凭一己之力,还买了一个房子。 我们就觉得对她来说,就差一个男朋友了。所以有一个同事还一直热心的为她张罗男朋友的事情。


但是有一天,我收到一条短信,是一个老同事发来的,说:她去世了!什么原因?是因为生了一种叫黑色素瘤的癌症。


我们几个同事都非常的震惊。因为我们都是突然得到这个消息。尽管和她还经常联系,但生病的事竟毫无所知。



我们去参加她的葬礼,见到了她的从中国赶来处理后事的父母。我这才知道一个更加令人震惊的事情:她生病的事,竟然也没有告诉她的父母!所以她父母得到消息时,也是毫无准备。那真是晴天霹雳!


那她把生病的事告诉谁呢?就是几个她们经常见面的一起参加一个健身俱乐部的几个朋友。我们了解到,她其实尝试过各种治疗方式,有医生建议截肢,但她坚决不同意,说:那样我就会一辈子麻烦别人。朋友说赶快告诉父母。她也坚决不同意,说:我的家庭条件也不好,父母年纪也大,他们远在中国,告诉他们,他们除了着急,伤心,以及花不必要的钱外,没有任何益处。


就是这样一个不愿意为别人带来任何麻烦的人,也乐于帮助别人的人,她没有想到:因为她没有做一件事情。却给她的父母带来了许多的麻烦。


这件事情就是:她没有留下遗嘱!

她留下一个房子,一个车。都有贷款。


悲伤的父母处理完后事,对财产的决定非常简单:女儿独自一人在加拿大,没有任何亲人。财产自然归父母所有。他们也不打算住在加拿大。所以他们做的事情只有一件:卖掉房子和车子,拿到现金,回中国。


女儿生病期间,一定也想到过身后财产归属的问题。写一份遗嘱的时间是绰绰有余的。她没有写,也许她从未意识到写遗嘱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也许她的想法和父母的一样:亲人只有父母,财产肯定是他们的。写不写遗嘱都一样,既然都一样。我为什么还要花时间力气去写遗嘱?


但是当她的父母真正处理起来,才发觉困难重重。首先,没有遗嘱就没有指定财产的执行人。所以执行人最终是由遗产法庭来决定的。光是执行人的决定,法庭就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


其次,关于父母身份的认定。如果有遗嘱,一定会把作为受益人的父母的身份列在其中。会大大缩短认定父母身份的时间。因为没有遗嘱,认定这两个人是她的父母也花了很多时间。当然,这里面也有父母是中国人身份的因素。另外因为没有遗嘱,法庭问的问题很多,似乎要提供无穷无尽的材料。然后就是等待。


总之六个月过去了,她的父母已经身心俱疲。期间:房子和车子的贷款还得继续还,多拖一天,就得多还一天的贷款,对父母来说就是多一天的损失。父母在加拿大,多呆一天也是多一天的花销。因为没想到拖得这么长,还得紧急从中国调钱,因为女儿的账户根本没法动。


后来她的父母终于不能忍受了。回国了。不但没处理掉任何财产,而且还花出去好多钱。


当然,最终的结果,她的父母还是又返回加拿大,在其他朋友的协助下,财产终于处理完成。


虽然没有遗嘱,最终结果,跟他们想的一样:财产归父母所有。

但是其中的过程呢:如果考虑到损失的贷款,父母等待过程中的花销,父母耗费的时间精力。


有没有遗嘱?可有天壤之别。


我想如果她在天上看到她的父母在加拿大如此受折磨,她一定会后悔没有好好规划一下,写下遗嘱。如果你是年轻人,名下有财产,你是否会写遗嘱呢?


2


有娃的人没有遗嘱

法庭指定监护人你放心吗?



我写了年轻人,即使是单身,如名下有财产,最好写遗嘱。


另一种情况是,年轻人已经结婚,而且养育有未成年的小孩,那么写遗嘱就显得非常重要。为什么这么说?


第一个原因是:小孩子不能管理财产!如果双亲过世,都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按照BC省的法定分配程序,小孩子会获得父母的全部财产。但问题就在这儿,这些财产小孩子虽然拥有所有权,但是却需要另外有人来进行监管。那谁来管理这些财产呢?有人会说这些财产让小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来进行管理啊,或者让自己的兄弟姐妹来进行管理呀。但是你并没有在遗嘱里面指定谁来管理。


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亲人主动向法庭申请提出管理资产。但是法庭并不一定会同意。比如:申请管理资产的亲人都生活在中国,并不是加拿大的居民。法庭觉得他们管理加拿大的资产并不合适。或者法庭认为有其他原因,申请人不适合管理资产。


那么,法庭就会把财产委托给政府的信托机构进行管理。直到孩子年满19周岁。这时候不管财产多么巨大,也不管孩子在财务上是否足够成熟。政府机构会把所有的财产都给孩子。


第二个要写遗嘱的原因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没有写遗嘱,就表示没有指定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双亲离世,未成年孩子的监护人同样是由法庭来最终决定的。如果没有人申请做孩子的监护人,或者法庭认为申请人不适合。那么同样,法庭也会让政府机构来做孩子的监护人。


孩子的监护人有着极其重要的责任,管理孩子的日常生活及教育。大多数人的第一选择是希望有血缘关系的人来做孩子的监护人。如果让一个政府机构来做,多少人会放心呢?


所以如果没有写遗嘱,有两个重要的事项就没有指定。第一是财产的管理人。第二是孩子的监护人。在没有遗嘱指定的情况下,即使其他亲人要申请这两项权利,会面临手续极其繁琐,费时费力还不一定能成功的局面。有时候亲人申请到了孩子的监护人。但是财产的管理人仍然是政府。那么孩子的一切日常花销,教育费用。都需要孩子监护人向政府申请。这些也都非常耗时和耗费精力。


有人会问:政府机构作为财产的管理人和孩子的监护人到底怎么样啊?


作为bc省来说,有一个专门的政府机构叫Public Guardian and Trustee, 是专门负责未成年孩子的财产管理和做监护人。我们来看他收取的费用,分为三部分:


第一:管理资产价值总和的3.75%。在管理开始的时候,一次性收取。


第二:管理的资产所产生新收入的3.75%。只要有新的收入产生(如利息),就会提取收入的3.75%。


第三:管理费,按总资产价值的0.7%每年收取。


如果你的资产巨大,那么以上所收取的费用就显得特别昂贵。另外让政府指定的人来做孩子的监护人,反正我是不放心的。所以基于以上原因,年轻人只要有未成年的孩子,都应该写下自己的遗嘱,指定孩子的监护人和孩子财产的管理人。


3


记者测试:

立个遗嘱不到十分钟


为了推动省民立遗嘱,政府也是操碎了心,提供了以下资源。记者看了一下,太复杂了。普通人的遗嘱没有那么复杂,关键和核心的内容就是:指定一个执行人,指定一个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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