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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大雪了,有人在你家门前人行道摔倒,你要赔吗?

PeterHe.ca2019-11-29

加拿大是冰雪大国,大家都知道冬天里“各扫门前雪”。但是门前的人行道(sidewalk)呢?扫还是不扫?


要是万一有人走你家门前的sidewalk摔倒了,要你赔医药费怎么办?马上又要下大雪了,这个问题弄清楚一下?


好在安省和卑诗省,有两个判例。大温本拿比有个华裔夫妇卷入进去了,本周卑诗省最高法庭判了,看看。



两口子点背,也不背。


赵昂和黄泉秋(Ang Zhao and Quanqiu Huang)夫妇,是2017年9月买的这套房子。见下图,刚好在一个街角。



12月19日,下了一场大雪。按照本拿比的似乎条例,要在第二天10点之前铲雪。两口子马上就要搬进去,铲了雪,包括sidewalk。


21日早上,还在人行道上撒了盐。当天搬了进去。然后倒霉的老头就来了。


76岁的德尔(Darwin Der),和老伴买完菜回家,经过这里。他穿着靴子,提着一盒鸡蛋,走在前面,看地面干净,就放心大胆踏了上去,不想地上有冰,立马来了个人仰马翻,鸡蛋碎了一地。


老头起来后,感觉背疼、脖子疼,后来去医院做过脊椎矫正手术,还留了一点麻痹。就把本拿比市和黄赵夫妇告上法庭,索要赔偿。


对刚刚搬入新家的黄赵夫妇,可谓飞来横祸!



1997年安省邦贾Vs旺市案



此类案件,安省最高法庭在2000年已经叛过一例。


1997年1月,大多伦多有个叫邦贾 (Concetta Bongiardina)的,在旺市Chancellor Drive一家门口的人行道摔了一跤,受了伤。


告旺市政府,旺市政府称房主曼贾(Carlo and Carmela Mangiapane)夫妇没铲雪,是他们的责任,要告就告曼贾夫妇。


曼贾夫妇也不是好欺负的,立即向法庭申请驳回,称老子不铲雪只是违反了市府条例,市府罚款就是,但在旺市,人行道是属于市政府的财产,有人在上面摔倒受伤,不关他们事。


你猜怎么着?


地方法庭认了。旺市政府不服,上诉到安省最高法庭,2000年有了结果,还是维持原判。这事儿,跟曼贾夫妇没关系。


除非有两个例外:


一、曼贾夫妇强占了人行道。比如在人行道上堆了自己的东西,比如桌子、椅子,甚至开了杂货店、咖啡店等。


二、是他们搞了些什么东西,或他们物业上有水什么的,流到人行道上,造成人行道危险。


而本案中,曼贾夫妇什么都没做,没铲雪,那么只是违反市政府条例,但不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回到本拿比老头德尔Vs.赵黄夫妇案



卑诗省最高法庭,没有简单援引2000年安省判例。


事故重构专家莱哥(Tim Leggett)做了报告,sidewalk铲过雪,有撒盐。接下来的低气温,可能让地面结了暗冰。实际上,如果不铲雪,地上有点雪,反而会增加摩擦力。他说要铲雪防滑,那就要做到彻底,除了铲雪,还要加除冰液什么的。


他意思是,赵黄夫妇做得不彻底。


但女法官很微妙地称,德尔没有告,“赵黄夫妇铲雪防滑做得不彻底”,是导致他摔倒受伤的直接原因,而且,假如不铲雪的不用负赔偿责任,铲雪的反而要赔偿的话,那么就会鼓励大家不遵守市府条例铲雪,那么会造成更多更大的损失。


所以卑诗省最高法庭2019年判例是,赵黄夫妇不用负法律责任。再一次告诉大家,有人在你家门前的sidewalk摔倒,主要不是你使的坏,是你物业上流失物造成了危险,你铲不铲雪,都不用赔。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在加拿大的城镇里,sidewalks通常是市镇的公共财产。各市镇的条例规定,你有“各扫门前雪”的责任义务,一般下雪后超过12小时,或次日早上10点/11点之前没铲雪的话,接到投诉要开罚单。


仅此而已。但真有人滑倒了,她/他告的是政府。你也有连带责任,仅当你霸占了sidewalk,是你使的坏,或你物业上流失物造成危险等。


事实上,大多伦多不少市镇,sidewalks,都是由公家在铲了。只是公家没铲,你依然要铲。公家不铲的地方,你就要多费心了。无非是在driveway上,再多铲一点。但记住,不能把雪铲到马路上。


一百个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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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