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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出租房产,小心惹上人权官司!其实,房主一句话就能避免!

Sam Wu2018-9-29

种族歧视,在加拿大可是重罪,是任何人都不能触碰的红线和雷池。在这个领域,没有言论自由的空间,任何涉及种族歧视的言论、文字,甚至表情、动作都会被控以罪责,轻则几千、几万的罚款,重则就要坐牢。许多华人把这个法律当做自身的保护伞,却忽视了自己也可能成为被告,尤其是在出租房产的过程中,更容易被人抓到把柄。



要求预付一年租金,结果成为被告!


日前,一名来自印度的新移民入禀安省人权仲裁庭,投诉士嘉堡的一栋出租地下室的华人屋主违反住宅租赁法和人权法的条例,因为这个华人屋主歧视他缺乏加拿大的就业和信用纪录,要求其在租房时预付一年的租金。这种基于他的来源地和国籍而歧视的行为,冒犯了他的尊严。这个印度租客除了要求获得1万元的赔偿金外,还要求安省人权仲裁庭颁令屋主,以书面形式向他道歉。


最终这名华人屋主与印度租客达成了和解协议,但协议内容保密。


安省人权仲裁庭人权律师指出,很多新移民在租房的过程中遭遇歧视,这宗案件不仅鼓励新移民了解自己的权益,而且使出租房屋的业主明白,应遵守安省住宅租赁法和人权法的相关条例。人权律师还鼓励所有在租房过程中遭遇歧视的新移民向安省人权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根据安省住宅租赁法和人权法的相关条例,房东通常可要求租客在租房时缴付订金,包括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租金。但是,房东要求租客预付长达一年的租金却是违法的。


拒绝租给单身怀孕少女,被罚10000元!


违反租房法例,而遭到重罚的另一个例子更加引人深思。


密西沙加市一个18岁的少女,在寄养家庭中长大,而且有孕在身,在申请租房的过程中,被房东拒绝,而后该少女通过人权法庭起诉该房东,法官判决少女胜诉,并判房东支付少女一万元加币赔偿。


有人不禁要问,房东一天都没有租给她,为何要支付罚金?虽然法庭没有披露详细的信息,但已知事实是房东为了拒绝少女,伪造了一份租房合约,欺骗少女说该单元已被他人租走。结果这个虚假租约被少女查明,并成为控告房主的证据。据了解,该名房主比较随意,做事有些简单粗暴,他找不到合适理由拒绝出租给这名怀孕少女,便想到了这个愚蠢的主意,结果错上加错,最终不仅要赔钱,还要被迫学习人权课程。



据地产经纪介绍说,许多华人不太注意言谈细节,比如他内心反对同性恋,就会不由自主地在话语中流露出来。另外,很多人口无遮拦地说“ 那个胖子”、“那个没工作的单亲妈妈”、“那个阿差”,其实这些都属于歧视性的话语,如果到了法庭上,就会成为极为不利的证据。


绝不能因为种族而拒绝出租


近日,有人竟然在分类网站 Kijiji 刊登一条种族歧视的招租广告:称现有一居室单元,欢迎承租,但黑人请别打电话(“black guys pls no call”) 。广告发出后引起强烈反响,业主迫于压力撤掉了广告,并为自己的错误道歉。


7月29日,一名多伦多业主拒绝租房给一名黑人妇女,结果被安省法官判罚$10,000。此案中,黑人妇女找房主谈租房事宜,结果被拒绝,于是她怀疑业主因歧视黑人而不愿将房子出租。之后,她找到白人男友,让他再去谈出租的事情,结果房主见租客为白人,热情接待,称租房没问题。


拿到证据后,这对夫妇将这名业主告上法庭,法官判业主$10,000罚金。法官还在法庭表示,这个判罚很合理,这个数额也恰如其分地反映了歧视行为的严重性。



另一个例子也颇具代表性:多伦多一个华人房主委托经纪出租他的房子,不到一周,有一个华人租客和一个伊朗租客都想承租。于是,这位华人房主让他们抢offer, 说是价高者得。伊朗人出了$1680/月,华人出了$1600/月。结果,华人房主和华人经纪商量后决定租给华人,伊朗租客问华人经纪为什么选了另一个?华人经纪这样回答的:因为房东prefer Chinese tenant, 结果怎么样呢?


中国经纪所在的地产公司收到伊朗人发来的律师函,告中国房东、地产经纪、以及地产经纪公司种族歧视,索赔150万。另外,伊朗租客心理收到极大的刺激,无法正常工作等等,又索赔$150 万。


安省打击租房中的歧视现象


据悉,安省人权法案早已明确阐述,反对在租房过程中存在歧视现象。2009年出台的新法更细致地明确了房东和房客双方的权利、并用立法的形式明确定义房东的某些行为“歧视”。



新法规规定,房东(公寓管理员)不可用于拒绝房客入住的理由包括:肤色、人种、民族背景;宗教信仰和行为(practices);祖先的情况 (包括本地土生人士);出生地(Place of origin);任何一国的国籍或难民的身份;性别(包括怀孕、不同的性取向);家庭状况(包括单亲);婚姻状况(包括同性婚姻、同居);残疾;任何年龄 段(超过16岁);是否接受政府救济(public assistance)等等。房东在广告中,对租客有人品要求的词语,或暗示潜在租客品行不符合房东的要求等,都可能违反人权法案。


那么,房主怎样合理合法地拒绝你不想出租的人呢?据资深地产经纪曹克建介绍说:华人房主一定要遵守安省住宅租赁法和人权法等规定。从法律层面上说,房主可以拒绝租客的理由很少。如果被拒绝的租客一定要个理由,房主可以从信用记录不好、收入不够日后可能不能负担房租,或者招租对象必须是非吸烟人士,不能带宠物等理由。如果是出租condo,可以用大厦管理条例等理由拒绝。在挑选租客的时候,一定要求提供雇主信、推荐信、信用记录、工资情况等报告。


拒绝租客最好的理由就是没有理由,不论租客怎样询问原因,房主最好的办法就是什么都不说,就是不想租,就是没理由。


毕竟,房主也有人权,房主也有沉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