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税务局所得税和海外资产审计信样本
XiongJason2017-8-11
近几年,联邦政府不断出台各项政策,旨在加强打击国际逃税力度,增加税源。这期间虽然有几个大案被披露出来,但是我们身边高资产低收入的投资移民比比皆是,真正被查的却很少。所以一直以来,关于打击国际逃税,税务局给大家的感觉是雷声大,雨点小。然而,从今年春天开始,这种状况悄然发生了变化。我们了解到有不少前几年登陆的新移民最近几个月已经陆续收到了税务局的审计信,要求提供前几年的收入和海外资产申报信息。
根据对最近税务局发出的海外资产审计信的分析,我们总结出以下新变化:
1. 海外资产审计由“点”扩展到“面”。以前的海外资产审计主要是审计官针对纳税人申报的某项海外收入或是资产要求纳税人提供单一证据,很少对纳税人的海外资产及收入状况进行全面审计。而最近税务局的发出的审计信件都是要求纳税人提供过去几年所有与海外资产相关的信息,信上罗列的科目之详尽,让纳税人的海外资产无法隐瞒(具体科目请参见附件中的税务局审计信)。
2. 海外资产审计没有明显诱因。以前的海外资产审计案例多是由纳税人在其他领域违规逃税而被连带审计的。而最近被审计的纳税人基本都没有在其他领域的违规记录。我们只能推断,税务局在更大范围地启用“生活方式(life style)”的方法来筛选海外资产审计对象。即,如果你申报的收入跟你的生活方式,消费水平明显不相符,你被税务局抽中审计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
3. 使用与纳税人同一族裔的审计官来审计该纳税人。前些年我们遇到的税务局审计官基本上都是在加拿大长大以英语为母语的人,他们对中国的国情基本上不了解。而最近纳税人从税务局收到的海外资产审计信显示:审计官员大多是有大陆背景的税务局雇员,而且办公地点就在多伦多。这充分体现了税务局这几年用人的趋势,即,招聘不同族裔的审计官员来审计与自己同族裔的纳税人。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容易与纳税人沟通,能读懂非英文的税务信息,更了解纳税人的套路等等。
总的来说,无论是前一段时间引起高度关注的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在各个国家的全面实施,还是加拿大税务局海外资产审计的最新动向,都意味着:如果纳税人没有如实申报海外资产和海外收入,今后被税务局查到的风险将越来越大。作为马上要登陆或是刚登陆的新移民,要想办法合理布局海外资产;作为已经登陆几年以上的老移民,要评估一下自己的海外资产和收入的申报状况,如果问题较大,要积极寻求补救措施。
附件:
税务局所得税和海外资产审计信样本
XX先生:
这封信是告知您已经被选中审计2013年到2015年的所得税。为了开展我们的审计工作,请提供以下材料:
上述审计期间所有公司银行对账单的复印件
上述审计期间所有个人银行对账单的复印件
上述审计期间所有其他实体的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包括合伙企业,信托,基金会和慈善机构
请填写随附的“海外资产调查表”,并提供加拿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证明文件。特别是:
所拥有的非居民实体/个人的股票份额,权益,债务
购买该股份,权益或债务的权益或权利或购股权
请提供发行备忘录或招股说明书的复印件和/或在加拿大以外持有的各项资产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请提供在加拿大以外资产的处置文件复印件以及亏损或盈利的相关证明文件
(请注意:对于加拿大境外的任何资产,除了受控的海外隶属公司外,根据所得税法152(4)(b)(vii),审计范围将包括2011年至2015年的征税年限)
我们将审查您所拥有的信托,请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请填写随附的“海外资产调查表”,并提供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所有居民信托,非居民信托和已终止的信托的证明文件
请提供信托协议和/或契据的复印件,以及信托终止和资本分配文件
关于合伙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或任何其他实体,请提供以下信息进行审查:
请填写随附的“海外资产调查表”,并提供所有合伙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或任何其他实体的证明文件
请提供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如合伙协议,成立条款和/或公司章程
另外,对于(2013-2015)税收年度,我们将审查以下问题:
请提供上述年度的总租金收入和净租金收入的详细信息
请提供上述年度的利息和其他投资收益的详细信息
请提供上述年度其他收入和应纳税的资本增值的详细信息
对于(2011-2015)税收年度,我们将审查以下问题:
请提供上述年度的T106,T1134,T1135,T1141,T1142表格
请提供上述年度T1135表格申报的收入的详细信息和证明文件,以及这些收入是如何在你的所得税申报表上反映的
请提供上述年度报税表中的海外收入和海外税收抵免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文件
请提供上述年度海外隶属公司的财务报表
海外资产名称:
审计期:2011年至2015年
纳税人姓名:
税号:
对任何实体持有的每一个海外资产,请回答以下问题,任何实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伙公司,信托,基金会,慈善机构和/或您个人持有:
1.您对该资产的期初投资,请提供:
(a)投资日期
(b)投资额
(c)付款方式
(d)收款方的名称
(e)上述信息的证明文件
2.如果您对此资产进行后续投资,请提供:
(a)投资日期
(b)投资金额
(c)付款方式
(d)收款方的名称
(e)上述信息的证明文件
3.您是否支付与该资产相关的中介费用,佣金或类似费用?如果是,请提供收款人的名称,金额和付款日期。
4.您是如何开始了解到这个资产和/或任何先前的资产(比如通过网站,朋友,亲戚,同事)?
5.请提供您在购买此资产过程中相关人员的详细信息
6.当您考虑这个投资的时候,您是在什么地方和销售代理会面?如果是在一个投资讲座或类似的聚会,请提供:
(a)讲座日期
(b)讲座时间
(c)讲座地点
(d)参加讲座的费用
(e)讲座组织者名称
7.您是否从销售代理或任何其他来源获得任何营销材料(例如手册,招股说明书)?如果是,请提供这些材料的复印件
8.您是否就您对这项资产的投资获得过任何帮助,例如开设外国银行账户或安排电子资金转帐?如果有,请说明时谁提供协助,并说明得到什么样的协助。
9.请说明你为什么选择投资这个特定的资产(例如,有竞争力的回报,低税率地区)
10.您是否就您对这项资产进行投资所产生的潜在加拿大所得税问题寻求过任何建议?如果是,您获得什么建议,并提供提供意见者的姓名。
11.在审计年份期间,您是否处置过这个资产(部分或者全部)?如果是,请提供
(a)处置日期
(b)处理量
(c)交易方式
(d)收款方式
(e)上述信息的证明文件
12.是否有其他人共同投资这个资产(例如朋友,亲戚,同事)?如果是,请提供他们的名字。
13.请提供以下有关此资产的文件:
· 所有支持本调查表信息的文件
· 每年的账户,持有或活动报表
· 每年的投资财务报表复印件
· 在审计年度内的每年报税表上的所有金额的详细信息,以及每个收入类别和行号的对账,如果适用的话。
14.请提供您在本调查表没有提到的,在审计期间内由您(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任何其他短期和长期投资的列表。
在上述期间内,所拥有的居民信托、非居民信托和已终止的信托,请提供以下资料及支持文件:
(a) 信托名称
(b) 信托号码
(c) 信托委托人名称及您与信托委托人的关系
(d) 信托受益人的姓名和地址
(e) 一份组织结构图的复印件,列出所有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任何相关的和附属的人 (包括公司)
(f) 信托财务报表
(g) 从信托中获得的收入和资本分配的明细
(h) 在你的所得税申报表中是否包含这些收入。如果不包括在内,请提供遗漏的原因。
如果加拿大居民曾向信托捐赠基金或其他资产,请提供以下资料及证明文件:
(a) 此人的名字
(b) 你与此人的关系
(c) 捐款的日期
(d) 捐款数额
(e) 此人在捐献/赠与时居住的国家
(f) 此人是否曾经是加拿大居民,如果是,他/她是加拿大居民的日期
如因某人死亡而成立的信托,请提供以下资料及证明文件:
(a) 此人的名字
(b) 你与此人的关系
(c) 此人死亡日期
(d) 此人死亡时居住的国家
(e) 此人是否曾经是加拿大居民,如果是,他/她是加拿大居民的日期
对于任何其他实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伙企业、基金会和慈善机构,请提供上述审计期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